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袁夏岚)市民对非机动车停车收费的投诉一直较多,现行收费标准从2010年7月15日实施至今,鉴于现实中出现的不少新问题,南宁市物价局对收费标准的调整酝酿已久,并最终制定出5套方案。其中针对住宅小区停车场的2套,住宅小区外其他停车场的3套。记者近日了解到,市物价局将于本月29日召开听证会,讨论该5套方案的可行性。
据介绍,南宁市非机动车数量出现井喷式增长。以电动自行车为例,截至去年年底,上牌量就已突破110万辆,今年预计还将新增18万辆。与此同时,随着停车收费矛盾的日益突出,市民投诉也在不断增多。为了规范收费秩序,物价部门拟调整收费标准。总体上停车收费价格会略有上涨,但对经营者提出了更高要求。
车子停在保管点,丢了保管员赔不赔?过去,不少停车点保管员都声明只提供停车场所,车辆丢失概不负责。对此,物价部门表示,新标准将增加住宅小区停车场管理者(一般是物业公司)的保管责任。也就是说,在保管期间车丢了要赔;至于其他停车场,维持原来的规定,即管理费既要提供停放服务,也负有保管责任。该负责人表示,不管在哪个非机动车停车场,保管期间车丢了,管理方都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