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工作推进现场会”在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举行。为更好地支持和鼓励创建工作,自治区将进一步细化对创建工作的支持政策,对验收合格并获证书的特色旅游名县,给予2000万元旅游项目建设资金奖励。已被评为特色名县的县份也不搞“终身制”。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范晓莉、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蓝天立、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陈建军等领导出席会议。会议就首批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工作经验进行了总结,并研究部署了下阶段创建任务,同时具体安排部署当前重点工作。
会上,自治区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区20个首批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县的创建工作进行了中期评估。根据各县的创建工作实际和成效,阳朔、兴安、东兴、巴马被评为创建工作先进县;上林、三江、靖西、金秀、大新被评为创建工作进步县。
为更好地推动创建工作,5月23日召开的全区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工作推进现场会提出,特色旅游名县实行动态管理的办法,对工作开展不力、领导重视不够、创建效果不好、经多次督促仍不见成效,明显无法达到创建标准的县份要取消创建资格;已被评为特色名县的县份也不搞“终身制”,每两年复核一次,复核不合格的要进行整改,整改期内还不能达标的要取消称号。
为更好地支持和鼓励创建工作,自治区将进一步细化对创建工作的支持政策,如:根据项目情况对创建县每年给予600-1000万元的专项资金;对创建县的交通、环保项目给予重点、优先安排;对验收合格并获证书的特色旅游名县,给予2000万元旅游项目建设资金奖励。据了解,这些政策和措施将在进一步完善后,正式印发并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