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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A-A+2014年5月12日09:39人民网评论

  人民网5月12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广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具体如下:

  1.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西村小学校长杨承文大摆筵席收受礼金问题。经查,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西村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杨承文在北海春天花园购买一套房,以“购新房办酒席”为由,于2013年12月29日在某酒店办入屋酒,设宴37桌,请了亲戚、朋友和银海区部分校长、西村小学教师赴宴,并设“礼簿”登记收受礼金,共收礼金9.07万元,其中收到银海区校长、本校教师60人礼金共1.47万元。经研究,北海市银海区教育纪工委给予杨承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将所收受礼金如数退还给赴宴“封礼”的校长、老师。

  2.钦州市实验小学后勤处主任罗松公车私用问题。经查,2014年1月12日下午5时左右,钦州市实验小学后勤处主任罗松私自驾驶钦州实验小学公车桂N81931送其儿子上学。该违纪问题发生后,罗松没有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而是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欺骗组织。钦州市实验小学校长侯成添,对学校公车私用行为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在没有认真核实的情况下,仅凭一些简单的票据就在虚假的书面说明材料上签署“情况属实”意见,严重影响了组织的调查取证工作。经研究,已责成钦州市钦南区教育局免去罗松钦州市实验小学后勤主任职务;对钦州市实验小学校长侯成添进行诫勉谈话,并作出深刻检讨。对罗松公车私用问题在钦南区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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