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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拟调整非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图)

A-A+2014年5月10日08:52当代生活报评论

  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袁夏岚)非机动车停车收费乱象一直饱受诟病,实际收费普遍高于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市民对此意见很大。南宁市物价局近日拟定了四个非机动车停放保管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并公开征求管理者、市民等各方的意见,希望借此规范收费秩序。截至5月9日,有300多人参与了物价部门的网上调查,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5月9日,南宁市物价局召开《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方案》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多位保管服务管理方的代表参加,多数代表倾向于方案四,并就非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的车型划分、时段设置、计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内容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据悉,本月底南宁市物价局将就非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召开听证会。

非机动车保管费的四个调整方案。非机动车保管费的四个调整方案。

  保管方意见

  车型分类越简单越便于管理

  对于车型的分类,物价部门和保管服务管理方各有考虑。

  “标准和超标电动车区别还是挺大的,一定范围内放的标准车比超标车多,收取的费用也就多,所以我们考虑将二者区别收费。”市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据了解,南宁市约有111万辆电动自行车上牌,其中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只有2万辆,也就是说80%以上的电动自行车都是超标车。此外,南宁市电动自行车正以每年18万辆的速度增长。

  不过,在昨日的座谈会上,有代表提出,不建议对电动自行车实行两种收费标准。代表们认为,有些保管员辨别不出电动自行车是否超标,且两种收费标准差别不是很大,为了减少矛盾纠纷没必要区分这么细。此外,部分代表提出,目前南宁市的摩托车不是很多,且摩托车的价值与电动自行车的价值相差不大,建议与电动自行车实行同样的收费标准。代表们认为,分类越简单操作性越强,越便于管理。 

  时段设置还有待商榷

  四个方案中,除方案一按照白天(7时—24时)和晚上(24时—次日7时)两个时间段收费外,另外三个均按照7时—17时、17时—24时、24时至次日7时三个时段收费。其中,方案一还以两小时为界,区别了短时停车和长时停车。参加座谈会的代表认为方案一计算起来较为繁琐,不建议采纳,“比如停车两小时1分钟,保管员是收5毛还是收8毛?这样会带来更多的矛盾纠纷。”来自中山街道办的代表表示。“按三个时间段收费比较合理,市民也能接受,但是在时间段的界定上还需要再商量。”来自广西电台的媒体代表提议。“按照方案,白天的时间段为7时到19时,但一些上班族往往会下班后就近吃了晚饭再回家,也就是说这些人只有一个小时的吃饭时间,过了19时就要多收了,挺不合理的,这个时间点是不是可以稍微往后推迟点?”有代表提出。对此,代表们纷纷表示赞同:“我们也应该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为他们考虑,白天时间段延长到晚上8时可能更为合理。”

  代表们倾向于方案四

  拟定的四个方案,均在现行的收费标准上有所上涨。如电动车按车型和时段不同,上涨了0.5元-1元不等。对于新的收费标准,代表们昨日在座谈会上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以整数收取更便于管理,建议自行车0.8元的收费也调整为1元;二是提高通宵停车的收费标准,“实际情况中不少车主经常通宵停车,而保管员的工作时间一般都到晚上11时左右,为了确保车辆的安全,保管员不得不将车辆拖放到比较安全的地方停放,如此便增加了保管成本。”中山街道的代表提议。来自火车站地下停车场的管理方代表也表示,有些地下停车场24小时亮灯,夜间停车收费2.5元—3元比较合理;三是包月停车费标准过低,来自朝阳街道办的代表认为,方案四中电动车40元包月的标准过低,应该按照最高标准时间段的标准收费,即每月收费60元,如此保管员面对的丢车风险、物价上涨、占道费成本、劳动强度付出等因素才能得到体现。

  在昨日的座谈会上,管理方代表普遍认为方案四的收费标准更为实际,兼顾了消费者和管理方的利益,倾向于选择方案四。 

  市民意见

  网上调查显示8成以上网友赞同方案一

  与保管服务管理方代表不同的是,调查显示,市民更倾向于选择方案一。记者了解到,截至昨晚8时,共有330人参与了南宁市物价局在网上的调查,其中292人赞成方案一,占了约88%,另外,3人赞成方案二、6人赞成方案三、29人赞成方案四。赞成方案一的市民,多表示以两小时为界区别收费较为合理,“有时候停车几分钟收费也等同于停几个小时,这样非常不合理,”有市民如此说道。此外,不少市民也倾向于方案一把停车时段划分为7时—24时、24时—7时两个时段,把标准电动车和超标电动车区别开来的规定。

  不管如何调整,管理到位才是根本

  记者了解到,虽然现行的收费标准是电动自行车7—19时收费0.5元,19—24时收费0.8元,24时至次日7时收费1.5元,但实际上收费都不低于1元,大多数市民也都默认了这个收费标准,“毕竟收5毛、8毛不方便,一直以来,也都是收1块,大家都默认了,现在物价部门要提高标准,比如白天收1元,夜间收1.5元或2元,和目前实际收的差不多,大多数人都能接受,只是,调价归调价,管理到位才是根本。”市民黄女士如此说道。

  有市民在参与网上调查时提出:“原收费标准,几乎没执行过,都是收费的人要多少就得给多少,一般情况都是1元,市中心2元居多,物价部门难以管理。提高标准后,和现在的实际收费差不多,假如收费的人在新标准的基础上又提高,就意味着以后停车要2-3元了。所以说,不管如何调整,管理到位才是根本,才不会出现收费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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