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驴友驾摩托车驶入高速被记3分罚款100元

A-A+2014年5月19日15:23桂林生活网评论

  桂林生活网讯(通讯员 李婕 记者 陈静)夏天到了,自驾旅游车辆开始增多,可一名自驾摩托车的驴友不慎选择了错误的路线和出行方式,并为此收到了相应的处罚。

  5月14日下午,一辆形单影只的摩托车在高速路上飞驰,幸得高速交警及时拦截并将其带离高速公路。当天下午3点多,广西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一大队执勤民警接到路政部门报警电话称:在G72泉南高速公路桂林往柳州方向1140公里苏桥收费站路段有一辆摩托车在行车道上飞驰。情况十分紧急,如若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接到报警后,执勤民警火速前去处理。

  通过民警询问得知,摩托车驾驶员是黑龙江人,姓吴。15天前,吴某从黑龙江骑摩托车一路南下自驾旅游,穿越数条国道、省道才到达桂林。“摩托车开上高速公路很危险的,不能走的。”民警劝说吴某。据悉,摩托车驾驶员吴某打算从桂林开往柳州,再去北海。没想到在桂林就被高速交警拦下。

  执勤民警对吴某的危险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吴某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行为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经过批评教育,吴某对自己的莽撞行为后悔不已,并表示吸取这次教训,以后一定遵守交通法规,再也不会驾驶摩托车进入高速公路。随后,民警护送其到永福县驶离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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