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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拟调整非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 邀你来提意见

A-A+2014年5月15日08:09广西日报评论

  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 杨波)5月14日,记者从南宁市物价局了解到,该市拟对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并于5月29日召开听证会现场征集群众意见。

  据统计,南宁市电动自行车正以每年18万辆的速度增长,停车费收取标准成为近年来市民关注的热点之一。目前,该市执行的非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为自行车白天0.2元/次,夜间0.3元/次,过夜0.5元/次;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白天0.5元/次,夜间0.8元/次,过夜1.5元/次。然而,不少停车保管点的实际收费均高于这一标准,位于市中心的停放点每辆电动自行车收取1元保管费已成常态,每逢节假日,收费动辄2元以上。

  为此,南宁市物价部门出台《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调整方案》,重新拟定收费标准,针对“住宅小区”和“其他停车场”,分别提出了两套收费方案,并根据停放车型、停放时段、停放场地等情况采取不同的资费方式。

  5月29日,南宁市物价部门将邀请消费者、停车场经营者、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召开听证会。为更广泛听取市民对本次非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调整的意见和建议,该局还开通了意见征集电子邮箱(wjjsfglk@126.com)和传真电话(0771-5539922),市民可以书面形式对停车收费方案提出意见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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