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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南宁将建165个农村幸福院 逐步在农村推广

A-A+2014年1月13日09:54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 贾经纬 通讯员 李群峰)近日,南国早报记者从南宁市民政局了解到,南宁市今年计划建成165个农村幸福院,并逐步在全市农村推广。到2015年,将完成450个农村幸福院建设。目前,首批农村幸福院项目建设已全面启动。

  上个月,南宁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加快农村幸福院建设的通知》、《南宁市实施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在2014年建成第一批165家农村幸福院。农村将通过整合现有的五保村、老年协会等设施,设置老人厨房、饭堂、活动室、休息室、图书阅览室和健身康复室等,逐步建成农村幸福院,以满足农村老年人特别是农村中的高龄独居、空巢、五保、优抚、特困老人生活照料、餐饮服务、文化娱乐、情感交流、精神慰藉等基本需求,帮助他们在农村社区里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按照要求,农村幸福院使用面积应不低于80平方米,不少于4间功能室,每个功能室使用面积原则上不低于20平方米。其中,娱乐活动室应配有电视机、音响设备(乐器)、麻将台(2至3套)、扑克牌、象棋、军棋、跳棋等老人喜爱的娱乐工具,并订阅一批适合老年人的书刊杂志和图书;日间休息室应配有4张床铺,4至8张活动躺椅,并配备配套的床上用品;厨房餐厅应配备有一套完整实用的炊具,及消毒柜、电冰箱、洗衣机、就餐餐具和餐桌等物品;图书阅览室应配备相应的书架、书桌、椅子,不少于100册适合老年人的图书,不少于10种报刊杂志;医疗康复室应配备有医用的医疗床和相应的医疗设备及常用药品。

  不同于现有的乡镇敬老院和五保村,农村幸福院由村民委员会主办和管理,立足于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生活照顾、日间休息、休闲娱乐等综合性日间照料服务的公益性活动场所,同时让农村非五保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据了解,南宁市首批165个农村幸福院分布在六县农村,项目优先考虑符合下列条件的建制村或自然村:当地经济条件较好、留守老人较多、照料需求大、居住相对集中、有场所设施基础、当地基层党组织和村委会有积极性。

  据悉,农村幸福院建设资金筹措采取“集体筹一点、个人掏一点、政府补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办法。在中央专项福彩公益金补助每个项目3万元的基础上,自治区本级福彩公益金每个项目补助3万元。

  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去年下半年,我区计划实施1293个农村幸福院项目,争取到“十二五”期末,全区30%的农村社区建有农村幸福院。自治区民政厅明确,农村幸福院的定位是村级公益服务设施,立足于对现有闲置学校、五保村、基层老年协会等设施改造利用,项目会量力而行、规模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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