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1月10日讯(通讯员 李烈干 袁良国)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出台相关文件,鼓励农民自发开展耕地整治,加快“小块并大块” 步伐,而且“一诺千金”,仅在2013年,就发放奖补资金2858.5万元。
1999年,龙州县上龙乡上龙村板卜屯通过群众自愿原则,把原零散的土地整合成一片面积达500亩的土地,然后按农户原有亩数,重新划分,连片规模化种植香蕉、黑皮果蔗等,提高了经济效益。之后,周边村屯群众纷纷效仿,因地制宜推行土地“小块并大块”。但在具体实施中,由于农村生产道路和农业灌排渠道远近不一,交通运输、水利排灌等生产条件难以得到有效解决,群众需要投入的资金量大,而农民自身资金又不足,导致“小块并大块” 工作进展不大。
如何破解这一资金难题,成为农民加快“小块并大块” 步伐的关键。2012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农业厅等部门联合先后出台了两个文件: 8月9日出台了《关于鼓励农民自发开展耕地整治工作的意见》,明确了鼓励农民自发开展耕地整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11月2日出台《自治区鼓励农民自发开展“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工程质量要求、奖补标准、奖补申报审批程序和各部门职责。两个文件的出台对规范开展农民自发开展耕地整治提供了政策保障,资金有了着落,“小块并大块” 全面开花结果。
2013年,崇左市江州区、龙州县、宁明县、天等县、扶绥县等县,已自发整治耕地约14万亩。据悉,在龙州县,开展“小块并大块”后,每亩增收1000余元,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目前,“小块并大块”土地整治新模式,其经验已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将在全国逐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