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晚报讯 (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陈金海) 为给女友庆贺生日,17岁的阿式(化名)出资购买毒品供应邀前来的朋友吸食,因涉嫌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近日他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元。
今年1月6日晚10时许,家在陆川的阿式为了给女朋友庆祝生日,特地到县城某镇的一家KTV租用了一个包厢,并邀双方的朋友一起前来助庆。期间,为了寻找刺激,阿式出资1200元购买了毒品“K粉”,供前来庆贺的朋友吸食。因陆续赶到的朋友多,阿式便换了一间较大的包厢,并将毒品“K粉”一起带了过去,继续与朋友们一起吸食。
第二天凌晨2时许,民警在对KTV进行检查时,将正在吸食“K粉”的阿式及其朋友(另案处理)抓获,并当场从阿式身上搜到可疑毒品3大包共22.5克,从包厢内搜出可疑毒品6.1克。经检测,从收缴的可疑毒品中检出氯胺酮(俗称“K粉”)。随后,阿式被陆川县公安局刑事拘留。5月,陆川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阿式提供场所并出资购买毒品供他人吸食,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因此于近日对其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