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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领导干部任职要过“法律知识考试”关

A-A+2014年6月29日09:39人民日报评论

  人民日报南宁6月28日电 (记者 谢振华) 24日至27日,南宁市在广西远程学习中心通过电脑无纸化闭卷考试的方式,对768名新提拔领导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共有71人不及格,须重新学习、补考。据介绍,南宁市和各县区(开发区)新提拔担任处级、科级及相当处级、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在试用期内正式任职之前,应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无任职试用期的领导干部,在任职一年内参加法律知识考试。

  “为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南宁市于2013年10月建立了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考试成绩将作为领导干部正式任职的重要依据。”南宁市法制办主任范卫东介绍,“法考”每年进行一次集中考试,涵盖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此次考试是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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