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5月15日电(记者程群 梁舜)广西贵港市公安局15日通报,5月12日下午,广西贵港市覃塘区黄某某等人组织同村屯的60多名群众围堵覃塘派出所,严重扰乱公安机关正常办公秩序。贵港公安机关对以黄某某为首的11名组织者依法刑事拘留,对15名积极参与者依法行政拘留,其余人经教育后释放。
公安机关初步查明,覃塘区覃塘镇覃南村六岸屯黄某某2008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后,黄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向覃塘区某企业索要数万元“好处费”。在被拒绝后,黄某某多次组织、煽动村民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生活,并煽动村民在企业土地强行种植庄稼。今年5月12日上午,公安机关组织警力对非法侵占企业土地情况进行处置,部分村民被口头传唤到派出所调查。黄某某组织、煽动同村屯60多名群众围堵派出所大门,并在微博、论坛发布谣言。
贵港公安机关通报称,所谓“征地”的土地原是贵港市覃塘林场的国有土地,2008年某公司经过法定程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证。2013年7月开始,黄某某与其父散布该地是祖宗自留地的说法,并向村民承诺能“要回”该地,所得利益其本人占30%,村集体占70%。黄某某要求本村屯住户按人头每人出资10元作为“活动经费”,并以“不愿出资签字的等于放弃将来利益”要挟村民。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