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讯(记者 骆南华 通讯员 王绍阳)去年11月,在宁明县城中镇某小学某班的家长会上,家长相互议论才发现,该班语文老师陈某曾对多名女生有猥亵行为。随后,愤怒的家长联合报案,陈某持续两年多,猥亵多名小学女生的丑行才得以暴露。5月12日,因涉嫌猥亵儿童罪,陈某被宁明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家长会上,“咸湿”老师被揪出
去年11月20日晚,该校召开家长会。陈某任课的五年级某班部分家长提前来到了教室,他们相互聊起了天。
学生黄某的母亲称,孩子在家说,陈某在上课时“摸她的胸部”。女生李某的母亲听到后也反映,她在来开家长会前,女儿也说在学校被陈某摸胸,“差不多全班女学生都被陈某摸过”,李某要求妈妈在开家长会时和班主任说说,换个语文老师。
黄某的妈妈听后觉得事态严重,又询问了多名学生家长。这些家长均称,他们的女儿在教室被陈某摸过胸部。一名家长说,女儿早在三年级的时候,就反映在学校被陈某摸胸,她担心影响女儿的学习,没敢向学校反映。
散会后,家长将该情况向校长作了反映。次日上午,学校找到该班十余名女生核实,证实家长反映的情况属实。面对学校领导,陈某承认了错误,但辩称“只摸过学生的脸、手”,对是否摸胸避而不答。
据悉,今年45岁的陈某是该校政教处副主任。随后,学校决定陈某不再担任该班语文老师,并要求他辞去政教处副主任一职。
猥亵两年多,全班学生都知情
这样的处理并未能平息家长们的愤怒。随后,陆续有9名受害女生家长向宁明县公安局报案。此案在去年12月2日立案;因涉嫌猥亵儿童罪,今年1月6日,陈某被逮捕。
经审理查明,从2011年9月至2013年11月期间,陈某在上课时,以检查学生作业、上讲台领读课文为借口,故意贴近女学生,先后对这9名女生隐私部位进行猥亵。
让人震惊的是,陈某在课堂上长期公开猥亵女生,几乎在班上众所周知。有学生称,“班上除几名个子小的女生外,其他女生都被陈某摸过”。因陈某猥亵的行为太多,她们“都记不清了”,一名女生还因受不了这种羞辱,中途转学离开。
这些受害女生中,有的从三年级开始就遭遇陈某的“咸猪手”。从一开始的害怕不敢张扬,到五年级时开始反抗。她们一见陈某走近,就纷纷挪椅子阻拦,或伏桌或侧身躲避,但仍然难逃猥亵。
陈某落网后交待,为满足自己的变态心理,他“基本上每天上课都会摸学生、捏学生的脸和身体”,即便女生反感、反抗也未收手。
孩子行为反常,家长要多关心
陈某长期的猥亵行为为何没被揭露?除女生不敢说出去之外,家长平时没有注意孩子在学校的反常,也是一个原因。
一名受害女生家长说,女儿曾在自己面前说“她讨厌男人,特别是语文老师陈某”。当时这名母亲并没放心上。在陈某丑行被揭露前一个月,女儿又对她说,同班女生准备向校长投诉陈某。现在想起来,家长才知道,因为陈某的猥亵行为,孩子在心理上有了阴影。也有家长反映,孩子进入五年级后学习就不认真,并称“不喜欢读书,不想去学校”。不过,家长并没追问原因。
据办案人员介绍,家长平时要注意多教导孩子的性别差异问题,不让其他人接触身体,才能让孩子有基本的防范性侵意识;家长平时还要多关心孩子学习生活情况,对孩子的反常行为要有所警惕,询问原因,才能及时防范、发现孩子受到伤害。
发人深省的是,陈某的丑行被揭露,该校仍有部分老师认为“对学生没有影响”,没有及时对女生进行心理辅导。陈某被抓获后,该校男生甚至起哄称女生“勾引男老师”,这些年纪尚幼的受害女生,对这种嘲笑不敢反驳,“感到很羞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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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在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有政协委员提议将预防未成年人性侵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同时加强对家长的教育。自治区妇联也在提案中建议,社会各界应联防联控,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的常态化监管机制,营造关爱女童的良好氛围。据自治区妇联提案称,广西近几年来女童受性侵害案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受害女童年龄较低,在女童遭受性侵害案件中,14岁以下占受害人数的66.4%;二是案发地域集中在农村,占81.6%。
广州:“防性侵”教育入课堂
我国很多省市尚无明文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预防性侵教育,广州市对此率先作出探索。2013年6月,广州市人大在审议《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草案)》时,首次新增“防性侵教育”内容,在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提出“学校应当对未成年学生进行防范性侵犯教育,增强其防范性侵犯的意识和能力”,规定学校有义务进行防性侵教育,使防性侵教育具备了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