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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主通过GPS找到失窃电动车 派出所将调查持车者

A-A+2014年1月13日02:11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 李俭芹)数日前,杨先生将电动车停放在南宁市西乡塘区位子渌路111-16号一出租屋门前,凌晨被偷。1月11日,车主根据GPS锁定失窃电动车踪迹后,一路跟踪,终于将车截获。当时驾车的是一名50多岁的男子,已被警方调查。 

  车主杨先生回忆,几天前,他把车停放在出租屋前,1月10日一早,发现车不见了。他启用GPS发现,在10日凌晨5时32分,电动车被开出了小区;早晨6时左右,电动车的位置显示在秀灵路六医院附近。 

  杨先生和亲友商量了一下,决定跟随GPS的指引,去寻找电动车的下落。10日上午9时许,电动车的位置开始移动,他们一路跟踪,到了解放路附近,人多车杂,杨先生跟丢了。随后再次定位,发现车停放在世贸商城某栋东门,但保安不允许闲杂人等进入。为了不打草惊蛇,他们只再次等候时机。11日上午,再次定位发现,电动车出现在中华北大路口附近。于是,杨先生一行立刻赶到,截获了失窃车辆的同时,也报了警。 

  南宁站派出所的赵警官赶到现场,了解到驾驶失窃电动车的是一名50多岁的男子。该男子称,车是小舅子借给他用的,通过电话了解,其小舅子也无法提供发票等购车凭证。 

  在南宁站派出所警务室,记者见到了失窃车。车主杨先生拿着原装的车钥匙说,由于小偷没有钥匙无法启动车辆,于是,在车上重新加装了电瓶启动系统。 

  赵警官分析称,此案的关键是调查驾车男子的小舅子是参与盗窃还是购买赃车。如果是前者,案值超过600元便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是后者,那么他明知是赃物还购买,则要自己承担购车损失,还必须配合警方调查车辆来源。由于南宁站派出所属于铁路警察,案件将移交给上尧派出所处理。赵警官提醒市民,购买车辆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否则,自己蒙受损失不说,还得耗时耗力配合警方的调查。 

  警方约失主与驾驶人11日下午6时到上尧派出所接受调查。但晚上将近8时许,杨先生致电南国早报记者说,当时驾驶电动车的男子及其小舅子均没有到场。警方表示此案还须调查两日,杨先生的车暂时还未能取。临近年关,有不法分子伺机作案,民警提醒市民,在停放车辆时,最好存放在有人看管的泊位,避免被小偷盯上,给自己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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