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桂林讯(记者 邓振福)日前,桂林市纪委发布关于违反公车使用管理典型问题的通报,阳朔县葡萄镇党委书记杨锋等分属6个县1个城区的11名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因公车私用问题,分别被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纪委并对部分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免谈话。元旦到来春节将至,桂林市纪委要求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明察暗访和案件查处力度,对检查发现和媒体曝光的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公车私用被查 追缴当次费用
2013年12月29日,桂林市民黄先生报料称,他去一家汽车4S店保养车子时,发现前来购车的人比往日增多,4S店一位负责人称,近期很多领导干部前来看车订车,后经打听得知,阳朔县葡萄镇党委书记杨锋、阳朔县阳朔镇政府镇长莫金养和阳朔县司法局局长陶德克等3人,因公车私用已被处分了,估计领导干部不敢再“公车私用”,便自己买车了。
2013年12月31日,南国早报记者采访阳朔县葡萄镇党委书记杨锋时,他介绍,2013年9月21日下午,中秋节3天假期最后一天,他准备去上班顺便送小孩去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上学,被纪委工作人员发现。他已被阳朔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当次出车费用150元。他表示服从处分。
在杨锋被查的当天,阳朔县阳朔镇镇长莫金养也私驾公车至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而在2013年9月20日下午,阳朔县司法局局长陶德克私驾公车送小孩到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上学。此二人也均被阳朔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追缴当次出车费用150元。
阳朔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县纪委对3人进行了处分,目前县里已考虑让这3人换工作岗位。
纪委分头暗访 发布查处通报
据了解,2013年9月20日至23日,桂林市纪委组成多个暗访组来到该市一些重点学校和饭店门口进行暗访,发现了多起公车私用问题。2013年12月23日,桂林市纪委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发布了关于违反公车使用管理典型问题的通报,全州、兴安、阳朔、临桂、灵川、龙胜等6个县(自治县)和象山区的11名干部和公职人员被通报。
南国早报记者从通报上看到,2013年9月20日下午至21日下午,兴安县人民医院车队队长侯瑀瑄、全州县卫生局副局长邓群和龙胜各族自治县环保局党组书记韦永国分别私驾公车,送小孩到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上学。同年9月20日下午,灵川县教育局党组成员韦尚军和临桂县人社局副局长王桂生分别私驾公车送小孩至桂林市第十八中学上学,5人分别被所在县(自治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追缴车费。邓群、侯瑀瑄、韦尚军和王桂生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被所在县纪委进行诫免谈话。
另外,2013年9月20日下午,全州县统计局局长蒋济贤私驾公车到桂林市黑山植物园内参加朋友聚餐。同年9月23日下午,临桂县临桂镇政府工作人员梁锐鹏私驾公车到桂林市一饭店参加朋友聚餐。同年9月20日下午,象山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宗教局局长秦慧芳私自将公车开回家过夜。3人分别被所在县(区)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车费。
坚决反对“四风” 加大查处力度
桂林市纪委认为此次通报的11起违规使用公车典型问题,暴露出少数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对公车管理情况再次自查自纠,针对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发生。要求单位一把手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本单位公车购买配备、管理使用负总责,带好队伍管好下属。凡因管理不力造成本单位、本系统屡次发生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现象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单位有关领导的责任。
元旦到来春节将至,桂林市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明察暗访和案件查处的力度,对检查发现和媒体曝光的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据了解,桂林市纪委要求此通报发至桂林市各乡镇党委、政府,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要求桂林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带头纠正“四风”,从身边小事做起,切实转变作风,严格遵规守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