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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三月三 广西区内公民放假两天

A-A+2013年12月27日02:24中国新闻网评论

  中新社南宁12月26日电 (记者 黄艳梅)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暨城镇化工作会议12月26日在广西首府南宁召开,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书记彭清华在会上披露,农历“三月三”有望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公众假日,自治区内全体公民放假2天。

  彭清华表示,广西是民族自治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将农历“三月三”确定为广西民族习惯节日并予以放假的建议和提案,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该放假的建议。

  此前,农历“三月三”放假的建议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提供的资料显示,农历三月初三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壮、汉、瑶、苗、侗等世居民族的重要节日。南宁、柳州、百色、河池、崇左、来宾、钦州、防城港等市的壮、瑶、苗、侗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及部分汉族群众约2700多万人,有着将农历三月初三作为自己重要节日的习俗。

  这一天在壮族地区,壮族男女像赶圩一样汇聚山坡上对唱山歌,开展一系列具有民族特色的文体活动,如抢花炮、打铜鼓、抛绣球、打扁担,舞龙、舞狮、舞春牛、演壮戏、师公戏、采茶戏等。

  彭清华表示,农历“三月三”放假,如与周末两天的休息日连在一起,等于增加了一个小长假。

  他表示,“三月三”放假期间,广西各地将开展多种文化活动,以假日带动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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