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讯(记者 唐志强)12月24日,自治区金融办等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业务将于12月31日起正式启动,这标志着北部湾经济区金融服务同城化进入实质性推进实施阶段。届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四市视为同一服务区域,取消同一银行内一切异地业务费用。
行内取消异地手续费
当天上午,自治区金融办有关负责人宣布,从2013年12月31日开始,广西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区内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广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率先实施北部湾经济区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
据介绍,北部湾经济区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是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四市视为同一服务区域,取消同一银行内一切以异地为依据而设立的收费项目。包括且不限于存折、存单、银行卡、各类银行结算账户、ATM、网络银行、手机(电话)银行、电子银行等所有服务载体,包括且不限于汇兑转账、存取款、托收代付等服务形式和方式,一律不再收取异地业务费,实现服务收费同城化。此外,四市范围内的异地跨行业务一律视为同城跨行业务,仅收取跨行业务费用,不再收取异地业务费用。
也就是说,在这一业务范畴内,客户在南宁、钦州、北海、防城港的同一银行内办理相关业务,无需像以前那样支付异地手续费,这将在很大程度上节约区域内个人客户以及企业客户的资金流通成本。
中小银行先行一步
“从我们此前调研的情况来看,银行收费同城化对于银行来说,确实是少了极大一部分收入来源,但对于个人和企业客户来说是利好。”自治区金融办银行处有关人士对记者说,从整个北部湾经济区的发展来看,金融服务同城化不仅能给四市的个人和企事业单位带来实惠,还将显著地降低区域内资金流动成本,优化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环境,吸引更多企业到北部湾经济区落户发展。
记者了解到,北部湾经济区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具体实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2013年12月31日起,由广西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区内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广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率先实施北部湾经济区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第二阶段自2014年4月1日起,由工商银行广西区分行、农业银行广西区分行、中国银行广西区分行、建设银行广西区分行、交通银行广西区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广西区分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入,全面实施北部湾经济区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
其余七大方面一两年内实施
北部湾经济区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的正式启动,标志着北部湾经济区金融服务同城化进入实质性推进实施阶段。
2013年4月,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要推进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目标是到2015年底让北部湾城市群实现同城化发展。
金融同城化是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的重要一环,包括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银行资金汇划同城化、银行分支机构设立同城化、保险售后服务同城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共享平台建设、区域集优直接债务融资联合发债平台建设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区域同城化等8项。除了已正式启动的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外,其他7项内容将于一两年内实施。
金融服务同城化的实施范围是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4个城市,2013年6月启动准备工作;从2013年12月起,先推进银行收费服务同城化、资金汇划同城化、保险售后服务同城化等;至2015年底,实现北部湾经济区金融服务同城化。
到时候,南宁等4市将完成银行机构的收费体系、信息体系、清算体系以及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的无缝对接,建立起统一、方便、快捷、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务体系。
跨行之间相关费用能否取消
“取消同一银行的异地手续费确实挺好的,不知道是否还能做到更好些,比如说在区域内4城市之间免收一些跨行业务的费用。”南宁一家贸易公司的负责人卢先生说,他是邕城一家股份制银行的客户,去钦北防等地办理业务时,由于那些地方四大国有银行的网点居多,经常涉及到异地跨行存取款以及转账等业务,需要付出一定的资金流通成本,“如果这个能放开,对区域内的众多企业来说,其实是更大的利好”。
记者了解到,一些城商行、股份制银行,在涉及到同城跨行取款业务,甚至是异地跨行取款等相关业务时,在某些条件下无需持卡客户支付手续费。“其实,资金在不同的银行间流通时,还是存在手续费的,只不过一些银行为了更好地吸引客户资源,自己承担了这方面的费用,给客户提供更大的便利。”邕城一家股份制银行有关人士说,“客户的想法是好的,但整体推行的难度很大,目前条件下,一些中小银行为了业务需要而让利,但难以在区域内的所有银行之间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