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晚报讯(记者 刘青霞 通讯员 冉兵)自己从未去过广西南宁,信用卡也没离过身,可卡上的410万元现金却被人在广西南宁市刷卡消费了,轮台县商人李某很纳闷。目前警方已破获这起银行卡“克隆”诈骗案。
12月20日12时许,家住轮台县的商人李某到轮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当日11时许,其银行卡账户被他人异地消费了410万元,经银行查询得知,这410万元的消费地为广西南宁。
接到报警后,民警经过查询李某信用卡信息发现,该卡于12月8日在库尔勒市一家烟酒商行刷卡消费后,便发生了多次广州一网络有限公司对该卡余额查询的记录。12月20日11时许
,该卡在广西南宁百名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发生了一次刷卡消费记录,一次性刷走了李某卡内的410万现金。
民警经过分析认为,有可能是受害人李某所持的银行卡信息被嫌疑人盗取后复制出两张“伪卡”,一张在广东查询卡内余额,发现大笔资金进入后,快速用另一张在南宁刷卡消费410万元。
通过南宁警方的协助调查,查出这410万元被用于购买了高档汽车。民警之后在广西南宁一汽车销售公司查扣了购买的车辆,抓获一名嫌疑人。
根据案件进展,轮台县公安经侦大队火速派民警前往广西南宁市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截至12月26日,该案已抓获涉案人员三名,李某信用卡内410万元已全部追回,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