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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男子酒后取钱被吞卡 怒砸ATM机被刑拘

A-A+2013年12月27日01:52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融水讯 12月25日,融水苗族自治县警方破获了一起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案,犯罪嫌疑人黄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3天前,因银行卡被吞,喝了酒的黄某持砖头猛砸ATM机,导致ATM机损坏。 

  23日上午,融水警方接到报案,称位于该县融水镇寿星北路的农村信用社旁的一处ATM取款机被人莫名砸坏,已无法使用。 

  接到报案后,城北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来到现场,只见ATM机的显示屏已砸烂,进入ATM机的外门已被锁了起来。警方调取了信用社监控录像,并根据遗留在ATM机上的银行卡信息,迅速确定了嫌疑男子身份。12月24日晚9时,在融水县城一网吧,嫌犯黄某某被抓获。 

  经审查,黄某,田东县人,在融水一工程有限公司工作。据黄某供认,12月22日晚,他与朋友一起在一饭店喝酒,然后又到一KTV歌厅唱歌。在回住地途中,欲买烟的他发现自己没有钱了,便走到寿星北路农村信用社旁的ATM机处取钱。黄某说,他先将一张农行卡插入ATM机取得了200元,后来用信用社的卡欲再取钱时卡被吞了。事发后,黄某没有拨打电话ATM服务热线,而是捡起路边的砖头多次砸烂了ATM机。次日,酒醒后,黄某还去现场去看过,见ATM机的显示屏已烂,但他没有主动去投案自首。 

  黄某故意损坏ATM机,构成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除了要负担一笔不薄的赔偿金外,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秦付林 覃滋刚 杨贯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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