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讯(记者 赵敏)近日,贵港市永丰水果批发市场的46个经营户收到罚单,因违规将营业用电接到生活用电线路,他们被要求补交数千元不等的违约用电费。对此,部分经营户不理解,他们说自己根本没有违约用电。一经营户还称,自己刚租下铺面两天,就收到2610元的罚单,着实想不通。
经营户 检查过后收到罚单
12月12日下午,南国早报记者来到永丰水果批发市场。
该市场9栋4号的李先生说,11月20日,他开始租下这个铺面。次日,供电局人员到市场检查用电情况。检查前,一楼营业用电的总闸被关,一楼的铺面全都没电。有两人走进他的铺面叫他打开空调,他摁下开关后没有动静,两人随即走了。谁知第三天,房东叫他去物业管理部领取一份通知,他拿到后惊呆了。通知称他违约用电,要求补交2610元。
这份通知称,11月22日,经供电局核查,发现李先生违约用电,经具体检查明确如下:空调容量“3匹”,数量1台,容量总瓦数2205W,应补交电费870元,应交违约金1740元,总计2610元。通知要求在12月12日前到该市场物业管理部交清费用,“逾期未交停电处理,并向法院起诉”。落款及公章均为贵港市津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李先生说,一楼门墙上装有营业和生活两块电表,营业电表负责一楼的铺面,生活电表负责二楼及以上。所谓违约用电,就是将营业用电接到生活用电上,前者的电费贵出很多。但当天供电局人员检查时,一楼根本就没有电,空调无法运行,日光灯也没亮,而且他才租了两天,营业用电有200多度,不可能违约用电。
记者调查 电器容量被写错
和李先生有同样遭遇的还有不少经营户。4栋5号的卢先生说,供电局人员在他的铺面检查时,由于一楼的总闸被关,铺面里黑漆漆的,检查人员借着手机光亮在里面转了转,当时说没事,结果他也收到了违约用电通知,被要求补交2799元。值得一提的是,他铺面的日光灯为30W,通知却写成了40W。
“我的情况更离谱,都不懂是怎么回事,结果就说我违约用电。”4栋15号的闫先生告诉记者,检查当天,他到外地拉货去了,铺面紧锁着。供电局人员根本就没有进入铺面,结果他也收到了通知,被要求补交5716元。他铺面里有两台空调,一台的容量是3匹,另一台是2匹,而通知全写成了3匹。
记者见到,物业管理部在市场门口张贴了一份违约用电名单,有46户上榜。“如果检查时查出了问题,供电局人员应该当场告知,并要求我们签字确认。但是,当时他们说没事或不吭声,过几天又来罚款,少则2000多元,多则6000多元,真让人摸不着头脑。”一经营户说。
供电部门 通知内容涉嫌侵权
12月12日下午,永丰水果批发市场物业管理部一甘姓负责人说,11月21日,供电局用电检查科安排多人前来突击检查,两人一组。针对有些经营户称当天不在铺面,检查人员没有进门检查的问题,甘说,后来物业管理部要求供电局人员去检查过。
13日下午,贵港供电局城区分局有关负责人称,当初工作人员上门检查时,始终有物业人员陪同,最终核查出这46户把营业用电接到生活用电。由于该市场装有一个总表,供电局只与市场所属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存在关系,他们就将违约用电情况告知这家公司所委托的物业管理部,并叫物业签字认可,无需再告知每个经营户。
检查过后,当地供电局向该市场物业管理部发出违约用电通知,要求按照《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补交电费。至于这46户的违约用电补交费用是如何计算出来的,由物业与涉事经营户自行处理,与供电局无关。日光灯和空调的容量被写错的问题,也与供电局无关。
该负责人还指出,经营户收到的通知,竟称是经过供电局核查的,并附有具体的检查明确表,明显是不妥的,“供电局与经营户不存在任何关系,房地产开发公司这样写涉嫌侵权,我们将找对方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