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李平)记者12月11日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区各级党政机关更换“桂O”车牌的通知精神,从明年元旦起,按通知规定除公安系统外,对继续使用“桂O”车牌者,交警部门将按违规使用车辆号牌查处。
今年7月,广西决定把各级党政机关“桂O”车牌更换为普通民用车牌,并作为解决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工作来抓落实。措施出台后, 我区交警部门从7月23日起,已停止办理各级党政机关“桂O”车牌证的注册登记,并逐步将公务用车“桂O”车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更换为普通民用车牌,同时全面加强与有关单位的信息沟通和配合协作,提供热情上门服务,确保今年12月30日前全面完成换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