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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所中小学推广使用校讯通 家长诸多非议(组图)

A-A+2013年12月12日08:16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讯(记者 李俭芹 蒋晓梅 文/图)近日,深圳市三家“校讯通”企业因向学校送礼及“返利”,被监管部门以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为由行政处罚;同时深圳市教育局明确规定,明年起“校讯通”统一由学校埋单。“校讯通”因涉嫌教育乱收费而陷入舆论漩涡。近年来南国早报热线也接到不少家长投诉,一边是家长说“被绑架”,不得不订购“校讯通”;一边是学校说“自愿”,从来没有强迫要求。人们难免产生这样的疑问:学校和通信运营商之间,是否存在什么利益关系?在“校讯通”之外,有没有更好的家校沟通方式?本报今日推出系列报道。

  “一入学就被强制开通‘校讯通’”,“每月费用10元,一次性要求交3年的费用,还说什么自愿原则,其实就是强制性消费”,“每个月10元钱,只收到两三条短信”……近年来,南国早报热线接到不少有关“校讯通”的投诉,反映目前广西不少中小学均与校外企业合作,推荐学生家长“自愿”有偿使用“校讯通”、“翼校通”、“家校通”等家校沟通服务平台,家长只能违心“自愿”订购此项服务。

  家长 “被自愿”订购

  电话采访中,许多家长坦承自己是“被自愿”订购“校讯通”的,而且不能自由选择企业。南宁市高新区第三小学一名学生的父亲致电南国早报热线说,10月14日晚10时许他接到老师的短信息,内容是要求家长开通“校讯通”,次日中午之前须把家长和学生的姓名、家长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发到老师手机上。

 
  • http://guangxi.sinaimg.cn/2013/1212/U10482P1402DT20131212081030.jpg家长被要求开通“校讯通”。
  • http://guangxi.sinaimg.cn/2013/1212/U10482P1402DT20131212081032.jpg家长被要求开通“校讯通”。
 

  南宁市北湖北路小学一名学生父亲投诉说,儿子从学校拿回一张通知书,要求学生家长订购“校讯通”服务,每月费用10元,一次性交3年的费用。

  南宁市五一西路小学一名学生家长说,他和妻子手机号码都不是中国移动的,但学校推荐的“校讯通”只能用中国移动号码开通,他只好又去办了一个中国移动的号码。

  据了解,“校讯通”的信息发布和管理由校方负责,通信运营商只是提供一个发布平台。即使同样都交每月10元,家长所能享受的服务也不相同,甚至有很大差异。大化瑶族自治县的蓝先生说,该县实验中学要求学生家长订购“校讯通”,每个月10元钱,但家长们每个月只收到两三条短信。寒暑假期间一条都没有,费用照扣。南宁市五一西路学校的一名家长算了一笔账:他每月收到的“校讯通”信息约30条,算起来一条信息要超过0.3元。

  学校 未强制订购

  12月9至11日,记者对南宁市约50所中小学进行调查,发现绝大多数学校均向学生家长推荐了“校讯通”业务。负责某校“校讯通”业务的一名市场营销人员介绍,“校讯通”有6个月的免费试用期,过后,该校有1600余名学生家长未退订该业务,占该校学生人数的60%。

  接受采访时,南宁市多所学校均称此项业务重在搭建校家之间的沟通平台,“便于学校与家长加强联系”,学校并未从中牟利;在推荐业务时以自愿为原则,也未强制学生家长使用。对于学校是否因开通“校讯通”而停用其他信息沟通手段,众学校均予以否认。有的学校表示,除了“校讯通”,老师也会在QQ群等其他免费平台发布信息,“说‘校讯通’是家校沟通的‘独木桥’是一种误解”。

  南宁市高新区第三小学相关负责人称,他们学校使用“校讯通”的家长数量约占学生家长总数的60%,“可能是老师措辞不当,让家长误解为必须订购”。此外,由于学校正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办公网络未完善,所以老师们只能放学后回家再发信息,需要占用老师的休息时间,这可能是家长收到信息较少的原因之一。有的家长收到的信息不完整,属于技术层面原因,学校已反馈给通信运营商,“如果有学生想退订,不要有压力,学校都一视同仁”。

  不仅仅是在南宁市,在广西其他地区,很多中小学都在使用“校讯通”。对于推荐使用“校讯通”的问题,记者致电大化实验中学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归学校政教处负责,建议记者向政教处一名陆姓老师了解。记者拨通陆老师电话,得到的答复却是这事归校办管。 

  调查 家长不敢不订

  不少家长认为,尽管学校口口声声说“校讯通”是家长自愿选择的,但仍难以掩盖强制消费的实质——学校把“校讯通”作为家校沟通的唯一工具,看似自愿,其实没有商量余地。

  那“校讯通”是否为家校沟通的“独木桥”呢?南宁市长堽小学一名五年级学生家长表示,她的孩子所在班级未建立家长QQ群,家长们更不知老师的QQ号、微信号,订购的“校讯通”一个月才收到几条布置家庭作业的信息,聊胜于无。另外一名二年级学生的母亲说,她儿子所在的班级,班主任原先用免费飞信跟家长们联系,自从上学期推荐大家开通“校讯通”后,就停用了飞信。

  在调查中,记者获悉,“校讯通”有一项考勤功能,学生在进出校园时刷卡,家长便可以立刻收到信息,但在实际使用中只剩下接收老师短信一项,因为很少有家长收到考勤信息。南宁市北湖北路学校、新屋小学、五一西路小学等学校均推荐家长开通了“校讯通”。几天里,记者在上述几所学校看到,放学时间大门打开,学生们排队鱼贯而出,既没有学生到考勤签到刷卡机上刷卡,也没有校方人员提醒学生刷卡。

  记者调查发现,“校讯通”等家校沟通业务有学校推动,家长其实没有选择余地。南宁市新兴民族学校一名学生的母亲表示:“连放假通知、作业布置等,都通过‘校讯通’来发,不开通就收不到,谁敢不开通?”有的家长还担心,如果其他家长都订购了“校讯通”,唯独自己不订,老师可能会对自己的孩子另眼相看。

  大部分受访家长认为,学校如此热衷推荐“校讯通”,可能与利益有关。 

  背后 数额巨大的生意

  每个学生家长每月收费10元,看似不多,但其实是一笔数额巨大的生意。南宁市教育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南宁(含六县)连幼儿园一起,有123万学生,其中小学53万,初中26万。

  据中国移动南宁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南宁市共有20万中国移动“校讯通”用户。据此估算,家长们每年缴纳的“校讯通”费用多达2400万元。据其他媒体报道,中国移动公司在2010年上半年统计显示,“校讯通”产品在6个月内的收入已远远超过10亿元,不少财经界专家都惊讶于“校讯通”的资本回报率。

  记者了解到,“校讯通”业务共有三方参与,通信运营商、软件开发及推广企业、学校及教师。有媒体曾报道,使用“校讯通”的老师其收益主要体现在话费返还上,即按学生人数的多少获得30元/月、50元/月甚至更多。

  对学校推广使用“校讯通”的行为,广西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孔燕飞认为,自愿原则是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学校利用自身拥有教学信息的便利,变相强制家长办理“校讯通”,已经构成强制消费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校作为推广“校讯通”的关键力量,为“校讯通”企业提供了一个营利的交易平台,主管部门应当严查校方是否从中获利,如果校企联合从学生身上营利,就违反了教育代收费的“不营利”原则;学校变得“嫌贫爱富”,只有花钱订了“校讯通”的学生才能享受到沟通服务,有违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的教育理念;学校提供教学相关的信息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即使非要花钱,也应由使用方学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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