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12月13日讯(记者刘斐 实习生刘皓)广西新闻网近日推出的关于邕江河道变身“开心农场”的系列报道,引起社会广泛热议。南宁市水邕建设办、市环保局等政府职能部门接受广西新闻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河道种菜现象的实际治理当中存在诸多困难。
水邕建设办:河道种菜尚无明确立法 破坏饮用水水质影响行洪
记者查询到,南宁市在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南宁市河道与堤防建设管理条例》中规定:严禁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高秆作物和林木,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影响防洪安全和破坏河道水环境的行为。
南宁市水邕建设办副主任黄满光在接受广西新闻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占用河道种菜,会造成水土流失加高河床,从而影响河道行洪,对堤防结构安全等产生一系列问题,“实际上也属于影响防洪安全和破坏河道水环境的行为,应该予以禁止。”
“更为严重的是,开垦菜地会导致土质疏松,汛期随着雨洪冲刷造成水土流失。种菜的肥料随着雨水流入河中,影响居民饮用水水源水质。”黄满光认为,在邕江河道两岸种菜,会给河道滩涂上遗留大量的塑料薄膜、农药瓶、肥料编织袋等生产生活垃圾,水位上升以后冲入河道,形成水面漂浮性垃圾,影响水环境卫生,此外还将加高河床,减小河道过水断面,严重影响汛期正常行洪。
政府职能部门将如何管理河道种菜的现象?是只停留在“劝说”层面还是坚决取缔?黄满光表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与辖区政府等其他多部门联动,加强执法和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河道周边市民保护水环境意识。同时立法部门应针对河道种菜现象,尽快修改或制订相应的法规和管理条例,主管部门应对占用河道种菜这一行为进行具体规定,做到有法可依,并严格执法。
南宁市环保局:滩涂土地权存纠纷 种菜现象反复难治理
南宁市环保局相关科室回复广西新闻网记者,环保部门多次联合有关部门对邕江河道两岸种菜现象进行清理,但由于部分滩涂土地权属存在纠纷,附近居民在此种菜已是多年的习惯,而且种菜的居民多是无业的或是年纪大的老人,因此种菜还是一小部分周边居民的主要经济来源。所以这样的现象很容易反复,整治难度很大。
在2011年,南宁市环境保护局曾出资200余万元支持西乡塘区政府对中尧、西郊、陈村3个取水点的一级保护区进行封闭工程建设。封闭工程建设包括:一级保护区(取水点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拉铁丝网封闭;对封闭区域内的菜地进行清理。同时,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专项整治行动,清除迁移了邕江河段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网箱养鱼、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砂场,设置各种标志牌,完成了水上人家上岸安置等。
通过多方努力,邕江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网箱养鱼、水上人家等清理完毕,一级保护区内无工业排污口。据南宁市环保局2013年上半年监测结果显示,邕江水质保持良好,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
但因河道部分滩涂土地权属存在纠纷,滩涂清表工作无法进行,已完成的西郊、陈村2个取水点的一级保护区铁丝网封闭工程,也由于辖区政府没有足够的人力24小时巡逻以及附近部分居民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经常发生铁丝网被剪开,居民进入保护区种菜、钓鱼、游泳的现象。
南宁市环境保护局答复广西新闻网记者,下一步该局将充分发挥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职能,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对种菜现象进行管理;加大对辖区政府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指导辖区政府建立一级保护区封闭管理的长效机制,并给予专项资金补助,资助辖区政府对一级保护区封闭管理的日常维护、巡查;督促、指导辖区政府做好周边居民的劝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