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中午,邓顺军夫妇蹲在史家镇码头外的沱江边一言不发,距离岸边6米远处,暗波涌动,水流翻滚,那就是23岁儿子邓永波溺亡的地方。
“他当过兵,身体好得很,他是为了救女友才出的事。”家徒四壁的邓顺军夫妇拿着派出所给出的情况说明,想给儿子申报“见义勇为”。可是事与愿违,四川内江市市中区政法委解释,因邓永波是参与者等原因,并不符合相关条例之规定,故不能申报“见义勇为”。
生死一推
推女友上岸后溺亡
6月21日中午,邓永波和朋友共8人一起驾车来到了史家镇沱江岸边。
然而,据史家派出所介绍,该所于当天下午2点40分许接到110指令,先是联系消防和水上派出所增援,并组织渔船进行打捞,下午6时许将邓永波的尸体打捞上岸。
据悉,事发时,邓永波带着不会游泳的植某(心仪对象)一起游,游到接近河中间时遇到漩涡,邓永波把植某往水面推,另一人王某将她扶起。此时,邓永波由于身体无力,无法游起,沉入河中淹死。
记者了解到,邓永波是内江市东兴区新店乡古冲村7组人,是家中独子,由婆婆爷爷一手带大。退伍回家后,他四处打工挣钱。6月1日,从云南一工地上放假回家。
事后,记者试图联系植某,但电话一直占线。但从邓永波QQ好友状态看到,事发后,植某连续发了几条状态,其中,6月29日晚上11点31分,她写道:“某人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我,我就要好好的活着,因为我们说过,我们是一个人。”
申报被拒
因参与游泳 不符条件
6月24日,看着儿子入土为安后,邓顺军夫妇心想:“他是因为救人而死的,能不能申报‘见义勇为’?”据悉,邓永波母亲在杭州一家工厂打零工,而父亲在广州一工地上干苦力。
7月1日,堂哥罗小波和邓顺军拿着由史家派出所开出的一纸情况说明,辗转多个部门后,来到了市中区政法委。针对上门咨询的二人,市中区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邓永波是参与者不是旁观者,只能说是勇敢,而不是见义勇为。
2日下午,邓顺军夫妇再次来到市中区政法委,相关工作人员解释,他们一起下河洗澡有一定责任,而且见义勇为有两种情况,一是同违法犯罪作斗争,二是抢险救灾方面的,他不符合省上相关条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