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区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打造一支与交通强区建设相适应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以下简称执法队伍),日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努力打造与交通强区建设相适应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2023年11月起至2025年12月,分三个阶段,努力打造与交通强区建设相适应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方案》明确,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办法,明确责任和时限,打牢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注重执法质量提升和科技化、信息化、数字化应用,加强基础设施装备保障建设,全面完成交通运输执法“软硬件”双驱建设,打造“四基四化”建设示范单位,整体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建设水平;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培树“优秀大队长”、“一专多能”人才,“一专多能”队伍,打造“执法为民”服务品牌,评选推广“执法效能提升”工作法的先进单位,全面总结和宣传推广交通运输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有效的制度规范、工作标准和机制模式。
《方案》要求,要深化改革发展,以改革思维和改革方式推动全区交通运输执法在政策支撑、机制建立、体制完善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推进全区交通运输执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贯彻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实现执法尺度细化量化;探索创新做好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群众工作的经验模式;在全区推广“631”说理式执法模式,要实行柔性执法,善用说理式执法,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加强对法律政策的宣传讲解,切实将执法纠纷、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第一线、最前沿。开展珠江流域及琼州海峡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试点,加强区域执法协同。力争到2023年,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夯实执法队伍的基础;到2024年,扬优势、挖潜力,执法队伍主要评价指标综合得分排名进入全国前15名或西部前5名;到2025年,攻坚克难,奋勇争先,执法队伍主要评价指标综合得分排名进入全国前10名或西部前3名,打造一支“有纪律性、有执行力、有影响力”,与“全国前列、西部领先”的“交通大省”相适应的执法队伍。在此基础上,到2035年,努力打造与交通强区相适应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唐梦琳 黄静兰 农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