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纪检监察网及各地市纪检监察部门网站发布了一批通报,详情如下:

  横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谢国斌接受审查调查

  横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谢国斌,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横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贵港市公安局港南分局主要负责人、四级高级警长廖增发接受审查调查

  贵港市公安局港南分局主要负责人,四级高级警长廖增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贵港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廖增发简历

  廖增发,男,1974年11月25日出生,贵港市人,200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12月参加工作,广西区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

  1999.12-2000.10 广西贵港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民警(试用);

  2000.10-2000.12 广西贵港市公安局桥圩派出所民警(试用);

  2000.12-2003.11 广西贵港市公安局桥圩派出所科员;

  2003.11-2005.09 广西贵港市公安局桥圩派出所副所长;

  2005.09-2006.10 广西贵港市公安局木梓派出所副所长;

  2006.10-2008.06 广西贵港市公安局木梓派出所所长;

  2008.06-2010.01 广西贵港市公安局桥圩派出所所长;

  2010.01-2012.07 广西贵港市公安局港南分局副局长(兼贵港市公安局桥圩派出所所长);

  2012.07-2018.12 广西贵港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

  2018.12-2021.06 广西桂平市公安局政委;

  2021.06至今           广西贵港市公安局港南分局主要负责人,四级高级警长

  融安县委原副书记郭建鹏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柳州市委批准,柳州市纪委监委对融安县委原副书记郭建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郭建鹏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获取土地使用权、承揽工程项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郭建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私欲膨胀,亦官亦商,甘于被“围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给予郭建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郭建鹏简历

  郭建鹏,男,汉族,1972年12月出生,广西鹿寨人,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

  2011.06-2016.05柳城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2016.05-2016.09柳城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16.09-2019.04柳城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2019.04-2019.05融安县委副书记,柳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19.05-2021.06融安县委副书记。

  鹿寨县委原常委、副县长陈波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柳州市委批准,柳州市纪委监委对鹿寨县委原常委、副县长陈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获取土地使用权、承揽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陈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给予陈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陈波简历

  陈波,男,壮族,1977年2月生,广西鹿寨人,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

  2006.07-2011.04鹿寨县寨沙镇党委书记;

  2011.04-2011.05鹿寨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2011.05-2016.05鹿寨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2016.05-2016.08鹿寨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6.08-2019.12鹿寨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2019.12-2021.06鹿寨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党组副书记。

  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安巡逻民警支队)九大队原大队长、四级高级警长 叶文天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南宁市纪委监委对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安巡逻民警支队)九大队原大队长、四级高级警长叶文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叶文天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与他人合伙经商办企;违反生活纪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指使配偶与他人“假结婚”及赴境外非法代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违法生育子女,以及徇私枉法,调换酒驾人员送检血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叶文天身为党员干部、公安民警,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毫无纪法意识,执法犯法,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南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叶文天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陆川县住建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人防办主任赵志雄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陆川县委批准,陆川县纪委监委对陆川县住建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人防办主任赵志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志雄丧失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缺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纪法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欺瞒组织,弄虚作假,谋取职务晋升;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审批事项;生活作风腐化,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离婚后与前妻非法生育三个孩子;利用职务便利,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贿赂;滥权妄为,致使国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赵志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陆川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陆川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赵志雄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桂林市临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临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原主任石颖婷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

  日前,经临桂区委批准,临桂区监委对临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临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原主任石颖婷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石颖婷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以权谋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红包、礼品、消费卡;生活作风腐化,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大搞权钱交易,非法索取、收受巨额贿赂。

  石颖婷身为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且在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规定,经临桂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临桂区委批准,决定给予石颖婷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合山市中医医院原院长彭高曾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合山市纪委监委对合山市中医医院原院长彭高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彭高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设备和药品购销、工程项目承包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已涉嫌受贿犯罪。

  彭高曾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理想信念滑坡、纪法意识淡薄,利用手中职权为个人谋取私利,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合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彭高曾开除党籍处分;经合山市卫健局党组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彭高曾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按规定处置;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宾阳县通报1起半年内两次酒驾问题典型案例

  宾阳县宾州镇人民政府二级主任科员陆军祥半年内两次酒后驾驶问题。2020年11月11日21时许,陆军祥因酒后驾驶受到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及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2021年2月5日22时许,陆军祥再次酒后驾驶被当场查获,公安机关对其作出处罚款12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二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1年9月18日,陆军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南宁市江南区通报1起党员酒驾典型案例

  江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大队教导员、四级调研员杨勇酒后驾驶问题。2021年4月22日,杨勇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查获,受到罚款105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8月,杨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南宁市兴宁区通报1起使用公务油卡为私车加油、购物典型问题

  兴宁区住建局四级主任科员周智亮使用公务油卡为私车加油、购物问题。2020年7月至2021年7月期间,周智亮利用管理所在单位公务油卡的便利,违规使用单位公务油卡主卡为其私家车加油30次,并多次使用公务油卡在加油站便利店购买零食、水、香烟等商品为个人使用,消费合计人民币11943.92元。2021年10月,兴宁区纪委给予周智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一年半)。相关违纪款上缴国库。

  南宁市兴宁区通报1起党员酒驾问题

  兴宁区民生街道天健世纪花园小区党支部党员黄展业酒后驾车问题。2020年10月9日晚,黄展业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至清厢快速路,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黄展业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6月,黄展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隆安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隆安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邓显辉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现金红包问题。2017年至2018年期间,邓显辉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现金红包共计2830元。2021年9月,邓显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2。隆安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四级主任科员张艳铭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现金红包问题。2017年至2019年期间,张艳铭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现金红包共计3600元。2021年8月,张艳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3。隆安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级科员韦富尧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至2018年期间,韦富尧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现金红包共计2100元。2021年8月,韦富尧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收缴违法所得。

  宾阳县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宾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四级调研员阮明南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时任宾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的阮明南未经组织批准,于2014年5月、6月分别到云南省昆明市、贵州省贵阳市参加民间旅游推荐活动,并违规报销两次外出活动的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共计8000元。2021年4月24日,阮明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涉违纪款予以追缴。

  横州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横州市公安局平马派出所违规收取管理对象财物问题。2016年至2018年,平马派出所原所长张秀余安排该所民警黄新伟收取辖区内5名烟花爆竹经营业主每年给予的现金8000元,三年共收取24000元。黄新伟收取该款项后交由内勤民警余锦朝保管,并告知余锦朝款项的来源。之后,余锦朝按照张秀余要求,将该款用于派出所各项费用开支。2021年4月,张秀余、黄新伟、余锦朝三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横州市陶圩镇罗塘村党支部原书记陈逢盟虚报冒领、违规发放差旅费问题。2018年初,时任罗塘村党支部书记陈逢盟提出,将自己及村“两委”其他4名干部报销回来的差旅费平均分配,另外再用村委会的经费给罗塘村“两委”干部发放差旅费。两年来,5人在未实际发生出差事项和未按规定填制相关差旅报销凭证的情况下,从村委会的经费中虚报差旅费共计21500元。2021年4月,陈逢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鹿寨县通报2起党员酒驾典型问题

  1。鹿寨县四排镇马龙村寨博屯党支部党员覃培豪酒后驾车问题。2020年4月6日,覃培豪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鹿寨县鹿寨镇交通路段时被交警查获,经现场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2021年3月,覃培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鹿寨县寨沙镇东马村东马屯党支部党员李戊明酒后驾车问题。2016年7月8日,李戊明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鹿寨县鹿寨镇建中东路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现场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2021年7月,李戊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柳州市柳北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违规发放津补贴典型案例

  1。柳北区跃进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许景彪利用职务便利,虚报重报骗取社区矫正经费问题。2020年7月至8月,许景彪在跃进街道司法所负责社区矫正人员入矫工作期间,重复报账以及用不符合报账条件的材料报账骗取社区矫正经费共计2600元。因其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8月3日,许景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柳北区长塘镇威奇社区书记黄俊娥、工作人员廖海丽虚开发票套取活动经费问题。2017年3月至5月,长塘镇威奇社区书记黄俊娥与时任长塘镇威奇社区主任廖海丽,先后4次从社区举办的活动中虚开发票套取活动经费共计3332元,用于社区工作人员和居民小组长聚餐。2021年5月27日,黄俊娥、廖海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桂林市临桂区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

  桂林市临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人民防空办公室原主任石颖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9月至2021年2月,石颖婷共收受他人红包、礼品、消费卡共计27.28万元。此外,石颖婷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石颖婷受到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钟山县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钟山县中医医院原副院长刘瑞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等问题。2010年至2020年期间,时任钟山县中医医院原副院长刘瑞俊多次收受医药商和工程老板送予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价值共计5.7万元;并接受医药商旅游活动安排。此外,刘瑞俊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5月,刘瑞俊被取消退休待遇,其违法所得被依法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罗城县通报2起党员、干部赌博问题

  1。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三家小学教师梁茂权涉赌问题。2018年5月23日,梁茂权与他人在东门镇章罗村勇村屯一居民房内,以打大字牌的方式进行赌博被自治县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并被行政处罚。2020年3月20日,梁茂权受到降低一个岗位等级处分。

  2。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兼爱乡大板社区党支部党员廖仁记涉赌问题。2018年3月,廖仁记为他人在兼爱乡地洞屯、鱼良屯、下马屯、大竹屯、锅洞屯等地经营赌场放哨。2019年1月18日,廖仁记因犯开设赌场罪,被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19年7月25日,廖仁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环江县通报3起党员、干部酒驾问题

  1。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源镇人民政府干部覃彦焦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12月23日,覃彦焦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百货大楼路口被河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民警查获。经检测,覃彦焦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4月,覃彦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文化村党支部党员罗熙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2月23日,罗熙酒后驾驶机动车在S211省道52公里800米处被河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民警查获。经检测,罗熙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05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9月,罗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龙岩乡达洞村党支部党员赵球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2月26日,赵球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县城西南路远丰糖业公司前路段被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获。经检测,赵球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4月,赵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兰县通报2起党员干部赌博问题

  1。东兰县武篆镇林乐村党支部党员王有才赌博问题。2019年10月19日,王有才与他人在东兰县武篆镇武篆街一门店内以打“三公”的方式进行赌博。2020年8月,王有才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东兰县大同乡中心小学教师韦春华赌博问题。2021年4月10日,韦春华在河池市金城江区白马街一房间内利用赌博游戏机进行赌博活动。2021年7月,韦春华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南丹县通报2起党员酒驾醉驾问题典型案例

  1。南丹县公安局第八党支部退休党员殷大学醉酒驾车问题。2021年4月23日晚,殷大学因醉酒后驾驶小轿车至南丹县文化宫门前路段时越过道路中心虚线,与莫某某驶来的电动自行车发生刮碰,造成莫某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2021年7月,殷大学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按规定降低其退休待遇。

  2。南丹县罗富镇板劳小学联合党支部党员、罗富镇玉兰小学校长陈永富酒后驾车问题。2019年3月3日晚,陈永富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国道243线1229公里路段,被交警查获,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永富作出行政处罚。2021年5月,陈永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金秀瑶族自治县通报2起党员参与赌博问题典型案例

  1。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李青参与赌博问题。2020年6月13日上午,李青应邀到位于金秀镇瑶山春天2栋的朋友家里“顶脚”打麻将参与赌博,当日13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2020年6月18日,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对李青处以罚款伍佰元。2020年9月2日,李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金秀瑶族自治县三角乡甲江村古少屯党员赵有清参与赌博问题。2020年2月3日14时许,赵有清在金秀镇老司法局宿舍楼一居民家中以打麻将方式进行赌博,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2020年2月4日,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对赵有清处以罚款伍佰元。2021年3月22日,赵有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武宣县通报1起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典型案例

  武宣县矿产品管理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覃继鸿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问题。2020年5月,覃继鸿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微信先后两次为个体老板陈某在武宣县禄新镇一带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通风报信,把县矿产品管理监察大队的执法巡查动向提供给陈某,帮助陈某逃脱处罚。2020年5月至8月期间,覃继鸿先后两次收受陈某送给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8000元。2021年9月24日,覃继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武宣县通报2起农村党员酒驾问题典型案例

  1。武宣县三里镇五福连塘屯党员曾悦良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1月15日21时,曾悦良饮酒后无证驾驶证机动车,在武宣县武宣镇汽车总站路口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曾悦良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3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7月,曾悦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武宣县三里镇旺村旧县屯党员苏振锋酒后驾车问题。2020年7月11日21时,苏振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武宣县七星大道建政路口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苏振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7月,苏振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