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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购房新政后新增商品房销售面积逾10万平米

A-A+2014年7月28日09:03中国新闻网评论

  中新网南宁电(记者 林浩 林艳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陈武27日介绍,广西南宁市实施允许北部湾地区5城居民购买商品房政策后,南宁楼市销量增加明显,目前已新增商品房销售面积逾10万平方米。

  2014年广西年中经济工作会议当天在南宁召开,陈武表示,房地产是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的重要产业,对于关联产业发展和扩大内需具有重要拉动作用,广西各地要因地制宜调整优化政策措施,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陈武称,具体操作中,广西各地要支持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促进商品房销售,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切实保证首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按揭贷款供给,降低首次置业群体购房成本;区别投机炒房与改善性自住需求,适当放宽二套房贷款政策,大力促进住房消费。

  记者了解到,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广西日前下发文件表示,将加快推进非公经济组织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增强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放宽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限制,允许家庭无房的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一套工作及户籍所在地以外的住房,并适时、合理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

  为促进商品房销售,广西官方还将积极搭建房地产展销平台,通过组织开展房博会、大篷车宣传和到省外异地参加展销会活动等多种形式,拓宽销售渠道。与此同时,广西也将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机制。

  此前,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于今年4月24日发布消息称:“从2014年4月25日起,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内的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崇左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参照南宁市户籍居民家庭政策在南宁市购房。”该政策一度被业界称为地方政府救市“第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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