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热点
1.【上海一饭馆在麻辣烫里加吗啡引吐槽】
5月7日,上海食药监公布第6份严重违法失信食品生产经营者及有关责任人“黑名单”。其中,上海闵行龙柏辰鼎鸡店因麻辣烫汤料、调味料、辣油中检出罂粟碱、吗啡及那可丁成分被吊证,经营者周某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对此,有网友表示,在饮食上动手脚的人丧尽天良,该处罚太轻。也有网友表示,此现象之所以存在,监管部门也有责任,应一查到底。(来源:@央视新闻 热门微博转评数:3301)
2.【上海倒塌民居房东疑为拆迁队长 被指有逾30套房】
5月4日,上海市虹口区新港路一栋老式民居坍塌,造成2死3伤。有媒体报道,倒塌的房屋是拆迁遗留下来的,许多居民已经搬走,附近区域的老民居由动迁队的“戴队长”对外出租。据称“戴队长”拥有多套房屋,少则30多套,多则80余套。一名来自山东的租客介绍,他们夫妻两人在这边五楼的一室户已经住了五六年,房东就是戴队长,每月租金1000元。对此,虹口区新闻科黄科长表示,“戴队长”确有其人,目前已被公安机关控制。针对此事,有网友表示,这是明显的权利滥用缺乏监管机制,需要有和拆迁办相生相克的牵制部门才行。(来源:@头条新闻 热门微博转评数:2694)
3.【大学生篡改学校晨跑数据终落网】
5月7日,来自@上海松江大学城派出所 消息,上海松江区一所高校的网站后台遭遇“黑客”入侵,大批学生晨跑数据被篡改。后松江警方消息称,经查“黑客”是该校的两名学生,已借此获得了数万元的“代跑费”。据警方介绍,陈某、张某通过黑客技术侵入学校网站的体育成绩系统,按修改一天晨跑收取15至20元不等的“手续费”,两人先后从200余名学生处获利数万元。通过侦查,松江警方将陈某和张某两人抓获。目前,两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此,有网友表示,“聪明”大学生,贪财毁一生。(来源:@上海松江大学城派出所热门微博转评数:1154)
4.【上海铁路局推出旅客回访机制】
5月4日,上海铁路局官方微博@上铁资讯 微博称,近日,为深化“安全出行、方便出行、温馨出行”常态化管理机制,实时掌握旅客服务需求和建议,努力提高铁路客运服务质量,上海铁路局推出客运服务质量回访新举措。将以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向旅客征询我局站车客运服务质量情况,如规范着装、微笑服务、文明用语、环境卫生、餐饮服务、广播内容等。目前,电话回访已经实施。对回访反映的意见建议,将落实相关单位改进处理。对此,网友称“值得期待!”(来源:@上铁资讯 热门微博转评数:146)
5.【小伙坐车内当街开枪 被警察当场抓获】
5月5日,来自@新浪新闻视频 消息,上海警方在道路监控中发现一辆汽车内的男子正持手枪对路边瞄准射击。警察迅速出动将其抓获,缴获具杀伤力的仿真枪数支。后通过对开枪者的调查,警方捣毁了一个全国性违法仿真枪网络买卖平台。对此,有网友疑问到:“仿真枪也违法?”(来源:@新浪新闻视频 热门微博转评数:125)
舆情聚焦
复旦投毒案的法理与人情之争
1.舆情概述
2014年2月18日复旦投毒案犯案者林森浩一审被判死刑。5月8日,包括@头条新闻 在内的多家媒体曝光了3月31日复旦大学177名学生联名签署请求信,请求法院不要判林森浩死刑立即执行事件,并披露受害人黄洋父亲“不接受学生请求信内容”的回应,至此,该事件相关舆情再度被激发。多位律师及专家表示,联盟“请求信”对二审量刑的影响可能性不大,而复旦投毒案也即将进入二审程序。
从5月7日零时到5月8日下午15时30分,在百度新闻中输入关键词“复旦 请求信”,共有490篇新闻结果,国内多家主流媒体网站如新华网、中华网、新浪、腾讯、搜狐、网易等都对此进行了报道和转载。限定相同时间相同关键词,在新浪微博中搜索,共有361结果,其中@财经网、@南方都市报、@中国之声、@东方网、@中国新闻网、@新京报、@新民晚报新闻网、@青年时报、@大河报、@头条新闻、@新浪评论、@京华时报 等热门媒体微博关注和转发了此事。其中@新浪评论 发表评论称,只因该“请求信”出自复旦大学同学之手,网络情绪便将他们迅速归为等同于林森浩一样“丧尽天良的罪犯”、判定他们是“教育失败的悲哀”,网友们这种正义感爆棚的态度是粗暴的,不可取的。
“177名复旦学生联名为投毒案主犯求情”一事引发舆论热议。有网友认为,联名为投毒者求情也是一种情感担当,法虽不容情,但法也不外乎人情,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绝不是以牙还牙,而是爱与宽恕。而大多数网友则支持黄洋父亲不接受“请求信”的做法,认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情理不可以高于法理,感情更不可以绑架司法,他们要求当地司法机关秉公处理,还黄洋及黄洋家人一个交代和说法。截止到2014年5月8日下午15时30分,新浪微博上关于此事的单条微博转评数已高达4866条。
2.网友观点
观点一:联名签署“请求信”行为遭炮轰(约占五成)
@挂月栖云向楚林vs取来全是为清音:如果情大于法,那还要法律做什么?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道理自古有之。如果复旦的高材生可以恣意妄为,枉杀无辜,那么是否法律也可以给清华北大的高材生开绿灯呢?为复旦177名无耻的愚民而感到悲哀!
@only_小森:为一个如此凶残的凶手求情?真是读书读傻了,真的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啊,不知道哪对哪错了,就这还都是法学院的,你们真没资格做律师。@佩佩鹂:学生们的确是太年轻,你们只是失去同学,而你们无法体会失独父母的痛苦!
观点二:应尊重生命,适当宽容犯案者(约占一成)
@紫薇fighting:死刑只会造成另一个生命的失去,难道我们不应该选择宽容吗?
@Sun-seter:黄洋父母太过分了,懂不懂宽容!黄洋的早逝大家都遗憾,表示同情并且痛恨林森浩的所为,但是毕竟都是孩子,你失去了孩子,应该也能感受到林森浩父母的感受吧,那为什么还要置人于死地,让另一个家庭破灭呢!要知道,对林森浩的宽容就是你们给的恩情,这是多么伟大的感情。
观点三:杀人偿命,法院应坚持严惩(约占三成)
@璇风文渊:不论什么原因,任何人都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不能放过凶手,哪怕他只是临时起意。
@小神猪214:如果不判他死刑,别人也去投毒,反正不会死。这是有预谋的,意识坚定的故意杀人案。杀人偿命!必判死刑,严惩!
@霍雨超:不管出于何种原因,你的为人多么的好,你做出这种丧尽天良的事,就必须受到应有的惩罚。
观点四:舆论不可左右司法公正(约占一成)
@小晃不暴走:又是一个试图用舆论影响司法的案例,法治要以尊重法律为前提。@Ranly_桃:呵呵 现在都是各种妄图利用舆论影响司法啊,哎,当法官也不容易。3.意见领袖观点及传播
对于“177名复旦学生联名为投毒案主犯求情”一事,监测到的全国意见领袖,截止到5月8日下午15时30分,有@雾满拦江、@大鹏看天下、@连鹏 等4人关注和转发了此事。其中@雾满拦江 表示:“看到请求信,就猜到这事后面有成年人,不知起草请求信的教授是哪个?想知道他是怎么想的。”而@连鹏 则表示,一开始他认为只有受害人黄洋父母才有资格对犯案者展示宽容请求免死,复旦大学学生没有资格采取此种行动,但从“法律只是种手段,死刑意味着丧失改正的机会”来看,他同意复旦177名学子的做法。@大鹏看天下则反问网友:“法律?情理?大家如何看?”
在新浪微博搜索上海本地加V用户,从5月7日到5月8日下午15时30分,关于“复旦 请求信”,共有12条结果,共有@水炙临洋、@沈涛、@子衿-望者、@东航机务徐海妮、@鲁绍臣、@复旦大学冯玮、@高原Aaron、@何怡_Uiworks关注了此事。其中@水炙临洋 连发两条微博称,对复旦177名学子联名求情一事,他个人表示鄙视,他认为这177名学生只是站在凶手角度思考情感和社会危害,却没有顾忌到被害人在生命最后时刻的绝望、遗憾和痛苦。@鲁绍臣 则对人民网一篇《为投毒者求情就是漠视法律》微评表示反对,他认为,难道判林森浩死刑,就能给死去的黄洋一个机会?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所有杀人者必须死,而是根据“公正”的原则判决,那么复旦学生的做法就是“合法”的。
搜索结果也包括上海当地的媒体微博@上海新闻播报、@上海新闻头条、@SMGNEWS、@IT时报、@新民晚报新民网、@看看新闻网、@东方网、@上海法治,生活服务类微博@上海对外热线的姑娘们 等。通过他们的关注和转发,该事件的舆论影响力也逐步上升。
4.政府舆情应对点评
事件再起萧蔷 控制舆情难度提升
复旦投毒案自发生以来便被作为高校犯罪的典型案例,引起舆论极大关注。一直以来舆论中“严惩凶手”的呼声持续走高,但在林森浩一审被判死刑消息曝光后,舆论情绪首度出现转折,少数网友对于死刑量刑渐出微议之声。而复旦大学177名学生的联名请求信及受害人家属、律师、社会媒体的各种态度又让此事再起波澜。对此,复旦大学“联名信表达诉求是学生作为公民的正当权利,但量刑还是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回应,体现了作为校方对学生权利尊重与对法律尊严的维护,可谓合情合理。但由于此事已造成了舆论情绪的普遍高涨,各种情绪不断碰撞,为避免舆论争议愈演愈烈,当地还应从以下方面加强工作:
应加强高校法制教育 避免高学历犯罪
复旦投毒案之所以引起舆论极大关注,源于舆论对高知识分子犯罪、高校人才法律知识淡漠、人情冷漠的深度失望。虽然复旦大学在投毒案件发生一年多以来,进行了常规的思想辅导和心理教育,但倘若高校从一开始便注重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思想及心理教育,悲剧就有可能会避免。近年来,类似校园投毒事件逐渐增多,一方面不排除是受不良先例的影响,但究其根本是犯罪者本身的素质低下、法制意识淡漠、对生命的冷漠,或受不良心理驱使。作为教育部门应深刻认识到法制教育、素质教育、心理教育的重要性,从源头杜绝此类犯罪。
慎重量刑已成共识 平息质疑需综合考量
面对177名复旦学生的联名请求信,舆论中各种声音渐出。无论是受害者父亲的“不接受”,还是媒体报道的多数网友难以理解,177人不能左右法律,均是对死者及法院量刑的尊重,对联名请求的不满与对立。作为法院,如何在二者对立间,妥善给出满意的二审量刑答复,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目前二审还未开审,但不管怎样,慎重量刑应该成为法院各级人士的共识,在此期间法院大可在严格遵循法律程序,维护法律正义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一些综合考量,让此案量刑得以服众。
推进法制程序 充分发挥死刑听证的作用
近年来,中国的法治进程在不断推进,法律体系在不断完善,但仍有一些案件的量刑及处理引起了舆论热议,诸如一些案件的量刑,冤假错案的存在,特别是死刑的执行,屡屡牵动人心。虽然目前我国在慎用死刑方面的认知度已显著提升,但针对呈现两极分化或争议较大的案件,为保证死刑制度的公正以及效率,应该充分借鉴英美法系的先进体系,在死刑复核程序中,增加死刑听证这一过渡。复旦投毒案牵连甚广,影响深远,在当前针对“请求信”的各种不同质疑与舆论的各种情绪对立中,倘若未来的二审宣判仍为死刑,法院有必要在死刑复核程序中,充分发挥死刑听证的作用,以体现公正、权威。
5.舆情点评
敬畏生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复旦117名学子的求情信,体现了对生命权的尊重,与对犯罪者的宽容。但此举虽体现人情,却很难凌驾于社会舆论普遍推崇的法理之上。公正是法律最基本的要义,一旦法律被人情“劫持”,那它就徒具法律的空壳,没有效力和正当性可言,也就不应当成为人们行为规范的依据,一旦法律出现偏差,社会的安定与和谐也会受到威胁。
复旦投毒案的量刑面临法理与人情之争,虽然背负着舆论情绪的各种热望,法院庭审时必须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因为,没有客观公正做保障,法律就很有可能沦为某些群体的工具。无论终审结果如何,此案都应给社会,特别是给高校、高知年轻人以警示,警示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遵守法律、敬畏生命。
舆情预测
1.【上海实施租房新规:人均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
5月4日,有媒体报道,从上海市政府获悉,上海已对该市居住房屋租赁的相关管理办法进行修改,规定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新规已于5月1日起实施。新规还规定,出租的居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符合消防、治安、防灾、卫生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并具备供水、供电等必要的生活条件。
从5月4日零时到5月8日下午15时30分,设置关键词为“租房 新规”,在新浪微博上共有15条结果,百度新闻上共有196篇新闻结果,有新浪、腾讯、网易、新华网、人民网等多家主流媒体网站对此进行了报道和转载。
为规范上海的群租乱像,上海市发布了租房新规,本意是为规范居住环境,,但是一旦实施起来可能会变味,恐会导致房租的上行,预计租房新规实施一段时间后,与房租有关的舆情将不断涌现和发酵。
2.【黄浦区政府被市民告上法庭 区长出庭应诉】
5月6日下午2时许,上海黄浦法院在延安东路1234号3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谢某诉被告黄浦区人民政府不服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案。黄浦区区长彭崧作为被告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成为上海首个出庭应诉的区长。彭崧希望自己走上被告席上的举动,能为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带来一些成效,“只有领导带头,群众才会跟着学、跟着干。”
从5月6日零时到5月8日下午15时30分,设置关键词为“区长 应诉”,在新浪微博上共有150条结果,百度新闻上共有376篇新闻结果,有新浪、搜狐、网易、新华网、凤凰网等多家主流媒体网站对此进行了报道和转载。
虽然目前此事热度已有所下滑,但黄浦区的区长出庭应诉,是一次典型事件。正所谓上行下效,有了此次黄浦区区长的应诉行为在先,预计在日后的“民告官”案件中,将会有更多官员亲自站出来,与民众面对面的交流,同时,随着类似事件发生,此事会作为先例被再次提及。
(分析人:申盈 陈圣杰 田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