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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店主与执法者冲突受伤住院 城管否认打人(图)

A-A+2014年5月8日09:52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讯(记者 赵劲松 文/图)5月7日上午,在南宁市友爱北路,一家经营箱包的店主与前来执法的城管和街道办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女店主头部受伤流血,被送往医院治疗。店主称遭对方用伸缩棍击打头部,但执法人员否认动手打人。街道办表示,会承担伤者的医药费。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袁女士头部受伤躺在医院进行治疗。 袁女士头部受伤躺在医院进行治疗。

  店主:卸货时遭执法人员抢货打人

  周先生在南宁市友爱北路经营箱包生意多年,每周添补一次货物。5月7日上午10时许,他向供货商要货。不久,两名送货员用电动车送来了14个拉杆箱。“当时刚把箱子卸下来,还没来得及搬进店里。”周先生说,他和送货员将拉杆箱一字排开,放在店门口的台阶上清点数量。此时,几名身着城管制服和黑色制服的执法人员赶来,认为他占道经营,要罚款300元。

  周先生说,他当即向执法人员解释,称只是在卸货,几分钟就会搬走箱子,但对方不理会,反问他:“谁允许你在这里卸货?”随后,几名执法人员动手将拉杆箱搬走,他见状赶紧上前阻拦,夺回一个箱子,冲突随即产生。他的妻子袁女士出来帮忙时,被一名执法人员打得头破血流。

  当天上午,袁女士躺在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外科病床上,头部包扎着厚厚的纱布,伤口已经缝合,枕头和身上还有不少血迹。

  “我低着头和对方争抢箱子,突然感觉头部挨了一记闷棍。”袁女士说,她抬头看到一名穿黑色制服的执法人员拿着一根棍子。随后,一名邻居看到她血流满面,提醒了她,她才意识到头部受伤了,马上到旁边的一家诊所处理伤口,但对方表示无法止血,要到医院诊治。不久,民警赶到现场,叫来救护车将她送到医院。

  周先生说,不少围观者拍到了执法人员动手的画面。对方打人后躲进了执法车里,但有人还是将对方的相貌拍了下来,已提供给警方。

  城管:执法遭到阻拦但没有打人

  当天中午,在南宁市公安局衡阳派出所,冲突双方分别在做笔录。南宁市西乡塘区城管大队六中队指导员李先生说,当天上午,城管部门8名队员和衡阳街道办工作人员到友爱路对违章堆放、跨门槛经营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进行整顿,在事发店铺门前,执法人员看到店门口的台阶上摆放了10多个拉杆箱。由于该店此前有过占道经营的行为,城管部门已经批评教育过,表示再次发现将进行罚款处理。随后,执法人员向店主开罚单,但对方不愿签字,他们只好暂扣拉杆箱,要求对方到城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接受处理。在搬离拉杆箱时,遭到了对方的阻拦。

  李先生说,男店主将拉杆箱夺回往店里搬,女店主也来帮忙,一名街道工作人员上前阻止,被对方推搡并击打手臂。在双方冲突过程中,女店主的头可能碰到了坚硬物体,抬头起来时大家才看到她头部流血了。

  “城管队员没有动手打人,对方抢了一名队员的手表和手机。”李先生说,他在现场时对执法方式作了交代,要求城管人员不能打人。

  随后,他提供了一段当时拍摄的视频。南国早报记者看到,视频中袁女士和一名黑衣男子在抢夺箱子,互相有一定的肢体接触。不过,由于双方距离较近,袁女士的伤口是如何造成的,视频并未清晰记录。

  对于周先生“卸货”的说法,李先生表示,按照有关规定,在店门口卸货也是不允许的,店家应在仓库卸货。如果店家有类似的占道行为,而城管部门未进行处理,一旦被市民举报,他们将会被上级问责。

  街道办:承担伤者住院期间医药费

  当天中午,西乡塘区衡阳街道办武装部部长匡广余也赶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安慰伤者及家属。对在执法过程中发生这样的意外,他表示道歉,并承诺街道办将承担袁女士因伤住院期间的医药费。

  匡广余表示,当天街道办有联防队员、协管员配合城管部门执法,如果发现个别工作人员“简单粗暴”、动手打人,将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此外,他也希望店主换位思考,转变观念,不要占道经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

  当天下午,民警赶到医院对袁女士进行笔录,并采集了相关视频证据。警方表示,充分调查后,将对此事依法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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