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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男子40余万借腹生子 岂料非亲生

A-A+2014年5月7日08:40人民网评论

  人民网乐业5月6日电 (王勇、杨永瑶)一男子荒唐借腹生了一男孩,几年下来瞒着妻子支付了408650元给主腹女子。后法院判决主腹女子返还不当得利204325元给男子的妻子。为了妥善执结本案,广西乐业县法院于5月4日依法对该女子的一套商品房予以查封。

  2004年8月王某与朱某认识后,王某要求朱某为其生一男孩,朱某同意并于2005年5月生育一男孩,王某以为系其亲生,便瞒着妻子从2005年6月开始至2010年10月支付给朱某408650元人民币。后王某怀疑小孩不是自己亲生,并于2011年3月带小孩到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做亲子鉴定。经鉴定得出结论:小孩与王某之间不存在血缘关系。王某的妻子吴某知道此事后,于2012年5月以不当得利为由将朱某起诉至乐业县法院,请求朱某返还不当得利408650元。乐业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与吴某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王某违背社会公德,借朱某之腹为其生子,并将408560元夫妻共有财产私自赠与朱某,未经吴某同意,侵害了吴某的利益;王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将自己应有的财产份额赠与朱某,其赠与行为违背社会公德、有损社会风气,属不法原因给付,吴某要求朱某全额返还不予支持。为此,乐业县法院作出(2012)乐民一初字第3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朱某返还不当得利204325元给吴某。判决生效后,朱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吴某于2014年4月11日申请乐业县法院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乐业法院执行法官展开调查,并于2014年5月4日对朱某所有的商品房一套予以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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