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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刚应聘下午就盗窃 柳州女惯偷十年作案27起

A-A+2014年5月8日07:52 柳州晚报评论

  柳州晚报讯(孔德芳)如今都说找工作难,但对于39岁的女子覃某来说,似乎轻而易举。她通常上午找到工作,下午就辞职。为什么?原来她醉翁之意不在酒,找工作不过是为了方便盗窃。从2004年至今,她利用找工作盗窃公司或客人财物的案件已超过27起。

  “新来的”竟然是小偷

  4月23日晚上8点多,市民陈先生与朋友来到八一路某羊肉馆105号包厢用餐,席间,他将内装5000元现金的夹克挂在椅子上。羊肉馆以火锅为主,并没有什么特殊菜式,一般都不需要报菜名,可是当天负责该包厢的女服务员覃某却格外热情,每次从他身边上完菜,总是要在他身边停留一会,报完菜名再走。陈先生看了一眼覃某,觉得她眼生,知道是新来的,也没多问。

  然而,饭吃到一半,这名女服务员却突然停止了上菜。陈先生等人催促了好几次,根本不见服务员踪影。找来经理,没想到经理也找不到服务员,打她电话也不接。这个服务员当天才来应聘上班,哪有这样撩下工作的?经理刚抱怨完,陈先生就发现,自己放在夹克里的钱包不见了。

  经理立刻调出餐馆监控录像,发现覃某上菜时,总是站在陈先生身旁磨蹭很久,最后一次上完菜,她迅速离开包厢走进餐馆的货梯。经理从录像看到,覃某进入货梯内后,把钱包里的钱全部掏了出来,然后夹入后腰与裤子的缝隙间,待电梯开门后,又将空钱夹丢入电梯井中。之后,还穿着工作服的覃某匆匆逃跑。

  这一幕让经理看得目瞪口呆,“我看她人长得干干净净老老实实的才同意给她上班,没想到居然是个小偷!”陈先生和经理当即报警。

  假应聘真盗窃

  根据餐馆提供的姓名,解放派出所民警很快锁定了覃某,并将其列为网上逃犯。4月30日下午6点,民警得知覃某出现在某网吧,当即将其抓获。

  5月1日下午,记者在派出所见到了覃某。覃某长相清秀,看上去很难与“小偷”联系在一起。然而,在其朴实的外表下,却是前科累累。2013年2月20日覃某在谷埠街一螺蛳粉门面打工时,在员工柜中盗走同事的现金及戒指共计4100元;2009年在华侨大厦一餐饮店试工期间,盗取5000元营业款;2006年12月29日,在跃进路紫禁城一饭店包厢内,盗走客人放在沙发上内有3100元的红皮夹……民警数了数,从2004年至今,覃某利用打工之便,实施盗窃的案子共有27起。她的作案手法几乎都是上午刚刚应聘成功,下午就动手盗窃然后消失走人。

  “老板从来都不会怀疑我,有时他们看都不看身份证,登记下名字就用了。”覃某说,餐饮行业流动性大,常常招工,她就看准了这点,每次都是找餐饮行业应聘。由于这些行业用人考核并不严格,只要相貌端正手脚麻利,一般都会被录用。之后,她就会找准时机,要么盗窃店里的营业款,要么就偷走顾客的财物,然后逃跑。

  目前覃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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