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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撞残索赔偿19年 将获赔肇事司机另有其人

A-A+2014年4月7日09:16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讯(记者 邓晓衡 胡铁军/文 邹财麟/图)19年前,孙大全还是一名年轻的客车司机。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他被撞得颅脑损伤,七级伤残,至今仍是个“废人”。当时肇事的司机逃逸了,事后,交警部门和法院认定,钦州灵山人卢成然是驾驶员,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卢成然远遁广东,判决一直未得到执行。今年年初,孙大全等受害人终于申请到了强制执行。结果他们得知,交警部门撤销了当年的责任认定,肇事司机不是卢成然,而是另有其人。 

孙大全在授权委托书上盖手印,他希望自己和家人能快点拿到赔偿款。孙大全在授权委托书上盖手印,他希望自己和家人能快点拿到赔偿款。

  被遗忘的受害者 被改变的人生 

  3月29日,南宁市邕宁区中和乡屯孙村,一间黄土瓦房里,头发花白的孙大全枯坐着发呆。他的朋友何灿金说,孙大全本来应该是很有奔头的,可惜造化弄人。 

  19年前,何灿金拥有一辆小客车,孙大全是他的司机。1995年6月7日下午,孙大全驾车行驶至原邕宁县刘圩镇时,与对面一辆下坡的大客车相撞。事故导致孙大全颅脑重创,在医院里昏迷了28天。 

  住院3个多月后,孙大全恢复了意识,却落下颅脑损伤的七级伤残,从一个正值壮年的家庭支柱变成了“废人”。“让他买菜记不住3样以上的菜名,经常给了钱忘记拿菜回来。”孙大全的妻子说。 

  车祸发生时,家里的孩子都还小。为了支付孙大全的医药费,供孩子上学和生活,妻子除了做农活,只能到处借债。孩子后来也无心读书,早早外出打工还债。当年,会开车、见过世面的孙大全是村子里的风头人物,如今,村里其他人都建了楼房,而孙家还住着上世纪80年代建的黄土房。瓦顶满是破洞,下雨就会漏水,家里一台老旧的小电视机,打开全是“雪花”。 

  当年这起车祸中孙大全等8名伤者,向肇事方提起了民事诉讼,法院做出的判决支持了他们的请求。但由于种种原因,孙大全迄今只拿到了4000元赔偿。每天坐在门口发呆的孙大全,就像是被时代遗忘了,而他的人生,却已经永远地被改变了。 

  简单的事故 找不到的肇事司机 

  在这起天降横祸中,孙大全是完全无辜的。原邕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经过调查,认定此事故系因雨天路滑,大客车下坡时车速过快,不靠右行驶,司机操作不当,突然打横,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但是肇事司机是谁,却成了谜团。 

  原来,在交警到场处置前,大客车司机搭乘过路车逃逸,离开了现场。而大客车上的乘客都不知道司机姓甚名谁,只回忆说“一开始是个小个子开车,过了刘圩换成了一个大个子司机”。 

  而肇事车辆的情况也很复杂,其车主农某与原灵山县客运公司签订了挂靠协议,后来他又将车转让给了劳二(化名),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事发时也在车上的劳二指认说,当时是他请的司机卢成然驾车。1996年2月,交警部门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卢成然系肇事司机。同年7月17日,原邕宁县人民法院做出民事判决,由农某、劳二和卢成然等共同赔偿受害车主何灿金3万多元,赔偿伤者孙大全等人医药费5万多元。 

  审判时,卢成然未到庭,一审判决后他也未上诉。判决生效,但一直未能执行完毕。何灿金说,当年事故之后,他们曾多次到卢成然的老家灵山县去找人,得知他已去了广东,此后就再无消息。 

  等了19年,今年年初,失去耐心的何灿金向邕宁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结果法院查到卢成然的账户上有24万元,遂依法予以冻结。正当何灿金和孙大全以为终于有希望拿到姗姗来迟的赔偿时,他们却收到南宁市交警支队做出的新认定书。 

  南国早报记者看到,这份今年2月28日做出的新认定书,决定撤销原责任认定书,并重新认定了大客车的驾驶人是劳二的哥哥劳大(化名)。换句话说,卢成然是清白的,与此事无关。 

  “假司机”申请再审 “真司机”依然缺席 

  看起来是真相大白了,但何灿金等人无法接受这份新的责任认定书,认为这是卢成然推卸责任、避免赔偿的脱身之计。卢成然则申请对当年的民事判决进行重审。3月31日上午,邕宁区人民法院,三方代表齐到场,进行再审听证,南国早报记者参加了旁听。 

  被指是真正肇事司机的劳大并未到庭,其弟弟劳二说:“当年实际上是我和我哥在车上,发生事故时,是我哥开车。因为他没有驾驶证,到时候不好申报保险理赔,所以我跟卢成然说那天是他开车,他同意了。” 

  卢成然这次现身出庭了,他表示并没有同意为劳大顶包。“他要拿我的驾驶证和身份证去复印,我没给。但我并不知道他们后来在庭上说我是驾驶人。”卢成然说,他之前的确帮劳二开车,但是事发那段时间因为他女儿刚出生,他要在家照顾孩子和妻子,就没有出车。事发当天,他在家看电视,有多个人可以证明。 

  至于为何当年不应诉不上诉,时隔多年才要求重新审理,卢成然表示,他从来没有收到过开庭通知和判决书。判决生效后的第二年,他曾向有关方面提出异议,申请重新调查。结果邕宁交警经过调查,依然坚持认定他是肇事司机。迫于无奈,他只有一走了之,想着反正不是自己干的。直到今年1月份,他发现银行账户被冻结了,才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代表受害人一方的何灿金则坚持认为,卢成然就是肇事司机,当初他逃避责任,不履行赔偿。“现在钱被冻结了就出来说是被冤枉的,而那个所谓的肇事司机劳大,人都不知道在哪里,也根本没钱赔。”何灿金等人希望法院仍然按照原来的民事判决书进行强制执行。他说,不管肇事司机到底是谁,受害人是确确实实在经受煎熬,他们所应得的赔偿,已经等待了这么多年,不应该再被推来推去。 

  法官听取各方意见后表示,法庭将择日做出决定,是否对此案进行再审。 

  翻案并非草率 必有证据支撑 

  对于南宁市交警支队撤销原事故责任认定书,重新认定肇事司机的做法,何灿金等人并不接受,他们向有关部门申请了行政复议。有关部门答复并作出明确结论,肇事司机确实不是卢成然,而是劳大,但警方拒绝公布相关证据材料。3月19日,南国早报记者试图采访南宁市交警支队,该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不接受采访”。而记者多次拨打劳大的电话,也一直无人接听。 

  一起交通事故翻案,要经过怎样的流程?南国早报记者咨询了一名从业多年的资深交警,他与此案无关,并要求不透露姓名。这位老交警说,撤销原先的责任认定,相当于是承认自己的错误,这是很不容易的。一旦做出这样的决定,也必定是很慎重的,要经过申请责任认定复核、翻查案卷、搜集证人证据等环节,百分之百确定原先的认定有误了,才会重新作出认定。 

  事情的真相有两种可能,一是劳大开车卢成然顶包,二是卢成然开车现在找劳大顶包。何灿金等人怀疑,卢成然就是真正的肇事司机,为了逃避强制执行,而找一个没钱的人来顶包,并花钱打点关系,因而翻案。 

  老交警说,这么简单的案子,警方不可能颠倒黑白。他倾向于相信,当年因为种种原因,出现办案疏漏,导致卢成然被定为肇事司机,现在是新的证据证明卢成然是清白的。警方并非轻率翻案,而是有错就改。 

  办案有瑕疵 程序不到位 

  事后来看,卢成然从未承认过出事时他在开车,那么起初交警部门和法院又是怎样认定此事系他所为的呢?某检察院公诉科的一名检察官说,这种就是司法系统难度最大的“零口供”案件。要在零口供的情况下认定责任,必须有大量明确的、排他性的证据,并形成证据链。司法实践中,为了避免出现冤假错案,“零口供”办案需要更为严格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南国早报记者通过查阅警方当年办案的笔录发现,整个调查中,自始至终只有劳二说,事发时是卢成然在开车。检察官指出,这是孤证,且劳二在本案中有利害关系,有隐瞒事实的可能。而警方在没有找到卢成然的情况下,又没有拿卢的照片、身份证等信息给当时大客车上的乘客辨认指证。此外,多名乘客明确提出,事发时“一开始是个小个子开车,后来换成了大个子司机”。事实上,卢成然与劳二个头差不多,都是小个子。 

  看过相关案卷材料后,检察官还发现,法院在开庭传票和判决书的送达方面,也并未做到位。相关的送达回执单上,都没有卢成然的签字盖章。也就是说,在程序上,卢成然很可能因为没有及时得到通知,而丧失了为自己辩护和上诉的机会。如此一来,在缺乏强有力的证据、被告本人和口供又都缺席的前提下,作出的调查和判决确实存在瑕疵。当然检察官也指出,在10多年前,司法体系还不健全,一些程序没有做到位,也是有历史原因的。 

  曾有机会纠正 遗憾未被采纳 

  其实,真相远远不用等待19年,就在判决后,相关部门也还是有一次纠正错案的机会的。1997年,卢成然得知自己缺席被判承担赔偿责任的时候,曾试图通过正常法律途径申诉,但未能改变调查结论。 

  在一份1997年3月28日的书面证明中,灵山县沙坪派出所一名谭姓民警证明说,在事发当日,“肇事司机劳某某(不知名,车主的兄弟)请人到我所讲过此事,并借钱治伤。”民警确认,卢成然与此事无关。而另外3个与卢成然无家庭亲属关系的证人也写下书面证明,称事发当日,灵山县在下雨,卢成然在家,并未外出。 

  这次卢成然在派出所做的笔录中,讲述了劳二让他顶包,而他拒绝的经过。他说,此前由于害怕,一直不敢出现,也就错过了调查和民事审判。 

  但这些有利于卢成然,并且很有可能推翻原先结论的证据,并未被采纳,其中原因不得而知。前述受访的老交警说,办案时最怕有先入为主的定向思维,只要认定了就是你,就会有选择性地看待证据,对那些能支持预设判断的证据就采用,而与之相悖的,则视而不见,或者认为是抵赖、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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