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广西|新闻|美食|时尚|旅游|汽车|高清|专题|微导航|惠购|教育|招聘

|邮箱|注册

新浪广西> 资讯 >城事>正文

广西梧州破坏骑楼最高罚百万(图)

A-A+2014年3月31日10:35人民日报评论

  人民日报南宁3月30日电 (记者 王云娜)“梧州骑楼”是梧州作为近现代“百年商埠”的标志,建筑风格多样,被誉为“中国骑楼博物馆”。为了传承这一文化遗产,广西将实施严格的保护条例,规定政府可收购置换危旧骑楼,鼓励单位和个人对骑楼进行保护性开发,破坏骑楼者最高罚款100万元。

骑楼城掠景 图/新浪网骑楼城掠景 图/新浪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骑楼文化街区保护条例》近日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6月1日正式施行。

    根据条例,梧州骑楼文化街区建筑物的所有权人确不具备维护和修缮能力的,由梧州市政府给予适当补助;愿意迁出骑楼街区外居住的,政府可采取收购、置换产权等方式予以保护利用。出售由政府给予维护和修缮补助的骑楼建筑,在同等条件下,政府可以优先收购,同时也鼓励和支持单位或个人以各种形式投资或购买骑楼建筑,并保护利用。条例明确,梧州市政府应当挖掘、整理骑楼文化、民俗文化,举办骑楼传统文化活动,展示骑楼文化产品和民间工艺。条例还鼓励社会力量在骑楼街区内兴办文化商店、茶楼、粤剧社等与骑楼文化相适应的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为避免骑楼遭到人为破坏,条例强调,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骑楼建筑,可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保存|打印|关闭

美食攻略|人气餐厅

新浪首页|新浪广西|广西城事|身边事|美食|时尚|旅游|读图|专题|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广西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