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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红水河段市民捞奇石 不料捞出动物化石(图)

A-A+2014年4月5日09:29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讯(记者 谢奎 文/图)连日来,红水河来宾市兴宾区城厢老码头段突然变得热闹起来,每天吸引不少人到此寻宝。这一切,只因一市民前段时间在河边捞到一块动物牙齿的化石,由此引来人们对河床生态被破坏的担忧。经柳州市文物专家鉴定,该石头是一块剑齿象的牙齿化石,距今至少10万年以上,建议持有人捐给国家。

捞到的化石呈锯齿状。捞到的化石呈锯齿状。

  捞石者捞到“宝石”

  今年58岁的韦正观,住来宾市红河小区。据他回忆,一个月前的一天下午,他到红水河城厢段的老渡口捞石头。忽然,河岸边一块红褐色的石头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小心地将石头刨了出来洗净,发现石质光滑细腻,手感很好。特别是石头呈动物牙齿状,更让他充满了好奇。

  “别的石头一般较硬,可这块石头却有些软,像是刚脱水的牛皮一样。”韦正观说,他从2011年开始捞奇石,捞到这样的石头还是首次。

  韦正观捞到的“宝贝”,是一块外表光滑、形似排骨状的石头。石头呈红褐色,总重约13公斤。石头表面有10多条褐白相间的纹路,远看像动物的排骨一样;侧面呈锯齿状,中间有许多乳白的裂纹。韦遗憾地说,这块石头原是一个整体,他在河边清洗时,不小心弄断了。

  韦正观指着他家客厅另一块长约80厘米的石头说,这块是他在一年多前捞到的,形状与刚捞到的那块石头相似,也是在相同位置不远处捞到的。由于一时无法断定它的价值,他曾拿到街上摆卖,吸引了不少路人围观,有的认为是猪排骨,有的认为是动物化石。 

  众人打捞破坏生态

  3月31日下午,韦正观再次来到红水河城厢老渡口,他指着10多米外的浅滩说,那就是他捞到“宝石”的地方。此时,10多名男子正在河床来回走动,有的用手在石堆里翻找,有的则用工具在沙堆中挖掘,还有的手中揣着一块小石头仔细端详。他们身后,新挖的乱石,随意堆在河滩上。

  一名男子称,他们是附近的居民。听说韦正观两次在这里捞到“宝石”,大家十分羡慕,纷纷到这里找奇石。他每月都能捡到几块卖相好的石头,收入有几千元。如果运气好,兴许能捞到价值更大的石头。

  渔民韦先生称,以前,这一带浅滩水草丰美,每年夏天,是各种鱼儿产卵的理想场所。近年来,一些捞石人经常到这一带随意采挖,导致河床生态遭到了破坏,昔日的水草之地已被破坏严重,现在很少能捕到鱼了。

  专家建议捐赠国家

  4月3日下午,南国早报记者将相关图片,发给柳州白莲洞洞穴科学博物馆副馆长阎少朋。他仔细查看后认为,韦正观发现的“奇石”是剑齿象的牙齿化石(臼齿化石),保存状况很不错。

  据专家介绍,剑齿象生活在距今约260万年至10万年的华南地区,是中国第四纪南方动物群——大熊猫—剑齿象动物群的重要代表。第四纪大熊猫—剑齿象主要生活在现在的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四川等地。它们与代表北方动物群的猛犸象——披毛犀动物群形成中国第四纪两大动物群,分别代表了南方地区暖湿和北方地区干冷的两大气候环境类型。由于广西地区属于南方大熊猫—剑齿象动物群的分布区域,所以在红水河发现其化石也属正常现象。至于在红水河里能捞出来,可能是当时剑齿象死在红水河附近区域,后随水流运动,被搬运或沉积在河中,年长月久形成了化石。

  专家认为,剑齿象牙齿化石的经济价值相对较低,但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价值,对研究本地区第四纪气候环境和第四纪哺乳动物有重要价值。根据国家《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保护管理办法》,古脊椎动物化石受国家法律保护。

  阎少朋表示,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中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希望韦正观将发现的化石捐赠给博物馆收藏、展示,国家文物保护部门会依照相关规定,给予捐献人一定的物质奖励。柳州白莲洞洞穴科学博物馆作为桂中地区收藏、研究古人类文化的基地,收藏有各类古脊椎动物化石。如果该化石持有人有捐赠意向可与该馆工作人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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