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电(记者 吴小康)为增加腌制品的口感,南宁市一家加工厂不惜铤而走险,违法使用明矾等添加剂,经检测产品中铝残留量严重超标。近期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记者从南宁市兴宁区检察院了解到,梁某、杨某夫妇与他人合伙,在南宁市辖区经营一家小加工厂,主要生产加工腌制辣椒、酸笋、酸菜、酸荞头等。妻子杨某负责腌制,梁某在批发市场开了一家店,专门批发零售生产出来的产品。
梁某交代,违法使用添加剂的“秘方”是从别处学来的,可增加食品的口感和卖相,有助于提高销量。原材料用自来水清洗后,将调制的“料水”放到厂里的水泥池,然后将原材料放入“料水”中腌制一个月至半年。待出售时,产品用自来水清洗后,再加入少量盐、酸醋、甜蜜素、糖精进行腌制,之后将这些腌制品批发销售。其中“料水”中添加了明矾、焦亚硫酸钠等添加剂。添加明矾是保证口感爽脆和保质,焦亚硫酸钠是防腐,加入柠檬黄是染色。
接到群众举报后,有关部门对该加工厂进行查处。据梁某交代,加工厂每年使用的原材料达30万公斤,年销售额达到100多万元。
兴宁区检察院查实,梁某夫妻等人为牟取利益,违法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其违规生产销售的腌制食品经省级以上具备资质的机构鉴定,食品中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危害人体健康的重金属铝,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近日兴宁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批捕梁某、杨某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