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讯(记者 何书俊 通讯员 叶青 沈桐生)因在网吧上网时不慎触电,在柳州市柳北区打工的融安小伙阿科被送往医院救治。出院后,因赔偿问题,阿科将网吧诉至柳北人民法院。近日,法院下达判决,由网吧赔偿阿科医疗费、住院费等5000余元。
2013年7月21日晚,20岁的阿科(化名)来到柳州市北雀路一家网吧上网。办好上网卡后,他找了一个座位准备坐下时,发现一旁的风扇离自己太近,风比较大。阿科起身准备将风扇拿远一点。不想,当他伸手去拿风扇的把手时发生触电。阿科大叫了两声救命,随后动弹不得。一名男青年见状立刻拉开阿科的座椅,阿科才得以脱险。
随后,急救车赶来将阿科送至医院救治。阿科的女友赶到医院后,得知相关情况后立刻报了警。在阿科住院治疗期间,网吧负责人曾到医院了解情况,但拒绝支付治疗费;阿科的家人多次找其协商,该负责人还否认阿科是在网吧被电伤的。
出院后,阿科将网吧诉至柳北区人民法院。阿科向法庭提交了出院记录、疾病诊断书、网吧监控视频光盘等证据。而网吧没有派人到庭应诉,也未作答辩和提交证据。
法院审理认为,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本案中,阿科在网吧进行消费时因接触电风扇触电,网吧作为提供上网服务的经营者,未能确保其营业场所内的电风扇处于安全状态,未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故应当对阿科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013年12月31日,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