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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徐励明立案侦查

A-A+2014年7月28日10:15最高人民检察院 评论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原主任、党组书记徐励明(正厅级)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相关报道:《广西区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原主任徐励明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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