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
公共密集场所疫情防控、返桂来桂人员
健康管理“十严格”的通知
↓↓↓
12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共密集场所疫情防控、返桂来桂人员健康管理“十严格”的通知。
公共密集场所疫情防控“十严格”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公共场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是公共密集场所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控工作协调机制,制定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和人员分流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控工作,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辖区公共服务保障工作。
二、严格加强工作人员健康管理
要建立员工健康管理制度,做好员工信息采集,逐一登记、建立台账。要加大对本单位员工信息排查力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报告并就诊排查。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手套和着工作服上岗,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工作服要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洗、消毒。
三、严格加强公共场所出入健康码核验管理
严格实行公共场所出入广西健康码核验工作,在火车站、汽车站、地铁、机场、客运站、电影院、剧院、艺术展馆、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网吧、宾馆、酒店、饭店、餐厅、医疗机构、旅游景区、高速公路休息站等公共场所严格开展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核验工作。在各公共场所出入口,派专人监督出入人员扫码通行。出入公共场所的人员应主动配合,对不配合扫码或使用截图及非本人健康码出行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等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四、严格加强人员出入管理
加强对出入口、电梯、通道等的合理规划和布局,要设置引导线、“一米线”,做好人员疏导分流,避免人流拥挤。要在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设备或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落实专人管理,严格执行佩戴口罩、扫码、测温,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等措施,对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拒绝其进入并劝导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治排查;加强巡查,对不听劝阻强行进入的,及时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五、严格做好应急处理措施
当场所发现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人员,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时,要先对人员进行管控,并立即报告社区和卫生健康、公安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及可能采取的暂停营业、封闭管理、终末消毒、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六、严格做好场所清洁消毒
安排专人每日对出入口、营业大厅、公共卫生间、电梯、楼道等公共部位及公共接触物品进行2次以上的清洁消毒,并做好工作记录和标识。加大对与人员接触较多的存储柜、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公共垃圾桶等公共用品和设施的消毒频次。要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等日常管理制度,建立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随意倾倒、丢弃生活垃圾。
七、严格做好室内通风换气
各场所要时刻保持封闭区域空气流通,优选自然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保证空调系统或排气扇正常运转,定期对送风口、风管等设备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要提供除湿装置,将湿度控制在最佳范围内。
八、严格疫情防护物资配备
场所管理单位要配备口罩、体温计、消毒液等必要防护用品,建立防疫物资储备使用台账,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要设置隔离观察室,有条件的设置隔离区和消毒室,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
九、严格加强健康宣传引导
要通过场所张贴和摆放宣传海报、宣传横幅、以及相关视频、LED屏幕滚动播放标语等,及时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引导群众、员工注意自我防范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场所防控要求,有序流动,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配合和支持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十、严格配合疫苗接种工作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一个公民应尽责任和义务。为了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健康安全,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无禁忌症的人群,均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尽快完成全程疫苗接种。
返桂来桂人员健康管理“十严格”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坚持全区疫情防控“一盘棋”思维,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协同”的原则,严格压实属地、部门、行业、个人“四方责任”,严格做好风险人群入桂前及抵桂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严格返桂来桂人员防控管理
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返桂来桂人员,须提前至少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及单位报备,在抵桂后12小时内向所在地社区(村、屯)及单位报告,纳入社区管理,按自治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接受健康管理服务。
三、严格加强返桂来桂人员核酸检测报告查验
铁路、民航、交通运输、公安、商务、文旅等部门要严格落实部门责任,严格查验从14天内有本土新冠病例省份返桂来桂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加强人员在区外前端、途中及抵桂全过程的政策告知,对未按要求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人员及时要求其进行采样检测。建议所有返桂来桂人员抵桂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严格遵守社区网格化管理措施
风险人员进入社区,纳入社区管理后,要严格按照防控要求进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出门。如不按要求引起疫情扩散蔓延的,将依法从速从快进行处理。
五、严格加强人员聚集管理
返桂来桂人员应减少聚集,少串门、少走动,严格控制家庭聚会;倡导节庆文明新风,严禁大办婚丧嫁娶,少摆席、少参加宴会、控制家庭聚会,不搞联欢、不搞游园,提倡网络拜年。
六、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返桂来桂人员应随身携带医用外科口罩或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减少聚集,注意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
七、严格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来桂返桂人员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自觉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治排查,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八、严格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要求
来桂返桂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出入车站、码头、商场、宾馆、电影院、农贸市场、景区(点)、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口岸等公共场所严格按要求正确佩戴口罩,遵守扫码、测体温和“一米线”等防控要求,服从引导、有序流动。
九、严格培养良好卫生习惯
提倡就餐时使用公勺、公筷,不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吃水果要洗干净、去皮,避免直接接触生食或半生食冷链食品,处理生食和熟食的菜板和刀具要分开。勤洗手,打喷嚏和咳嗽要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礼仪。
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强化疫情个人防控主体责任,主动配合各类场所测量体温、登记信息、佩戴口罩等防控要求,配合问询,如实告知个人行踪和健康状况。
来源 :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