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应对近期国内严峻新冠肺炎疫情“十严格”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全文如下:

  应对近期国内严峻新冠肺炎疫情“十严格”

  一、严格加强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防控管理。即日起,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立即恢复疫情应急指挥体系,全面激活联防联控组、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市场监管小组等工作组及区域协查专班、交通管控专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调度专班、流调溯源专班、集中隔离场所专班、发热门诊和医院感染防控专班等工作专班,按照应急响应要求,安排人员落实各项工作职责。全面实施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实行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二、严格落实中高风险地区重点人员协查排查管理。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联防联控组、区域协查专班要安排专人值守,负责落实外省协查函及国家推送排查数据涉及重点人员的排查管理工作。接到协查函后,应在24小时内完成流调排查,并落实集中隔离、社区管理、核酸采样、流行病学调查等防控措施。对其他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返桂来桂人员严格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近期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排查管理和信息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办〔2021〕32号)进行排查和健康管理。对于外省发来的重点人员协查函,各地在完成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工作后,直接复函来函单位,同时报送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在区内间发送重点人员协查函的,各市县之间可直接发函、复函,无需报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相关重点人员可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人员具体情况,采取健康码转黄码的方式进行严格管理。

  三、严格加强入境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入境人员(澳门符合要求的入境人员除外)“三查三排一转运”制度,落实各环节责任人,确保闭环式交接转运和无缝对接,实现从“国门”到“家门”闭环式管理。对入境人员严格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及核酸检测管理措施;适当延长涉印(包括出现印度变异毒株流行的国家和地区)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时间。要求入境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后7天内须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条件无法保证的应在集中隔离点监测。

  四、严格加强“三非人员”打击力度。严格落实边境疫情防控“十严格”,强化“五位一体”联防机制,充分发动各方力量参与边境封控和抵边村屯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偷越国(边)境行为,严惩偷渡者及其组织、协助、容留者,惩处非法雇佣的企业。对发现“三非人员”隐瞒不报的,要严厉问责。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打击“三非人员”工作,兑现奖励政策,做好举报人保护工作。加强“三非人员”临时隔离场所管理,杜绝“三非”人员脱离管控情形。非边境地区要全力配合做好打击“三非人员”工作。

  五、严格落实大型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各地要采取措施,严格减少大型聚集性活动的举办,减少会议举办次数及规模。剧院等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电影院等娱乐场所、旅游景区要充分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做好人数限制和有序引导分流等工作,防止人员瞬时聚集。各场所要严格落实测体温及扫码核对实名出入制度,督促人员执行好“一米线”、佩戴口罩等措施,强化场所卫生清洁及预防性消毒等。

  六、严格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外出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落实部门责任,严格加强近期单位人员外出管理,倡导不出省旅游,鼓励区内自驾游、周边游。如人员必须跨省出行,需向单位报备。非必要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公布有新冠病毒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所在县(市、区),出行要充分利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试运行)“各地疫情风险查询”等相关媒体小程序,了解目的地、沿途地区等风险等级情况,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减少旅途感染风险,返程后及时向单位报告。

  七、严格加强疫情防控重点行业管理。铁路、公路、民航、港口、进口冷链等行业系统,要落实行业、单位负责制,指导所辖行业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指导我区道路、水运、航空、铁路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商务部门负责指导我区海陆空口岸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管理;民航行业监管部门负责航空公司及机组成员的管理;机场、海港和陆路口岸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统筹组织落实自治区相关规定,要求驻口岸各部门、企业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规定,落实人物同防具体措施,对接触入境交通工具、国际货物、直接服务入境人员的高风险岗位,包括搬运、保洁、检疫、采样、转运等岗位人员,在岗期间实行闭环管理,严格防护,并定期轮换。细化全体从业人员新冠肺炎监测方案,对国际、国内航班保障人员进行分类、分级、分频次的定期核酸检测,其中对入境航班和国内中高风险区地区航班的高风险岗位保障人员,原则上每2日进行核酸检测1次。未全程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调离航班保障一线岗位。

  八、严格加强隔离场所管理。各地要继续加大隔离场所管理的工作力度,对隔离场所选址和闭环管理达不到要求的,要立即整改。要汲取部分地区隔离场所闭环管理工作漏洞引起感染续发传播的深刻教训,将人和物管控到位,每一个环节、每一项措施都要严格落实,进一步实现管理规范化。继续加强发热病人规范转运工作,加强隔离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和日常健康监测,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要及时转运。定期派出疾病预防控制或医院感染管理专家进行防护指导;定期开展人员、环境、物品的主动监测;严格加强对为隔离场所提供服务的第三方社会化服务公司的工作质量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场所消杀、物品消毒、垃圾处理等措施落实到位。未全程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人员,不允许上岗。

  九、严格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坚持“基层找人、卫健打针”原则,强化人员排查,实施精准组织动员。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要带头接种,做到各行各业18-59岁在职人员接种覆盖率不低于95%。结合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村偏远地区人群特点,优化接种服务、完善保障措施,落实老年人接种后3天随访,加快推进“一老一小”接种。深入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活动,营造良好的接种氛围。适时启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及餐饮单位、车站及公共交通工具、文化娱乐场所、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培训机构、政务大厅等各类公共场所疫苗接种记录查验,确保8月20日前完成第1针目标任务,9月20前完成全程接种目标任务。

  十、严格做好抗灾防汛和疫情防控统筹工作。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隔离场所、铁路、民航、口岸等防控重点部门要密切关注近期雨情、汛情等预警信息,制定完善在受灾情况下统筹疫情防控的预案和方案,做好防灾防疫人员力量、物资装备的应急准备。一旦出现灾情,组织各方力量,及时协助受灾医疗机构和隔离场所采取抗灾有效应对措施,确保妥善做好隔离人员管理工作。

(来源:南宁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