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群众意见及其他省市黄标车限行措施实施情况,经柳州市政府批准,设定柳州市黄标车限行区域,并分两年三个阶段进行实施。从即日起,柳州市对黄标车、无标车实行第一阶段限行措施。黄标车限行区域为燎原路、西江路、静兰路、学院路、东环大道、河东路、河东大桥、胜利路、胜利立交桥、双冲大桥、潭中西路西段、柳太路、革新路、龙屯立交桥、城站路、银桐路、柳石路形成的围合部分以内的市区城市道路(含以上道路),以上路段7:00-22:00限行。无标车禁止在高速环路以内市区城市道路行驶。7月1日-8月31日为“劝导期”,对进入禁行区域的车辆以警告教育为主,暂不实施罚款处罚。从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柳州市黄标车限行措施分两年三个阶段进行实施,2015年7月1日起为第一阶段,2016年7月1日起进入第二阶段,届时,第一阶段市区限行区实行黄标车24小时禁行,同时,桂柳高速、宜柳高速、北环高速形成的高速环路以内的市区城市道路,实行黄标车7:00-22:00限行。无标车禁止在全市行政区(含六县)范围内行驶。
第三阶段自2017年7月1日起,第二阶段限行高速环路以内的市区城市道路,实行黄标车24小时禁行。无标车禁止在全市行政区(含六县)范围内行驶。
据交警支队秩序科负责人介绍,柳州交警根据限行区域加强交通管控,在劝导期内一律不进行罚款处罚,以警告教育提醒为主,文明执勤。
柳州交警提醒,请黄标车车主留意限行区域,注意路口设置的限行标牌,不要误入限行区,给自己带来不必要麻烦。达到淘汰标准的黄标车,车主可主动将车辆交给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报废解体,并持相关手续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相关法律规定:“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应当强制报废。
尚未领取环保合格标志的车主,请抓紧时间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领取。到期检车的车主在检测公司检车时,记得带全手续,上安全检测线检车、领取检验合格标志后,还要再上环保线检测,方可领取环保合格标志。办理环保标志相关业务流程也可致电环保局0772—5373226。( 文/曾洁 图/王贤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