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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少女入歧途 柳州市法律援助帮她请律师

A-A+2015年7月14日16:16南国今报评论

  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 何书俊 通讯员 游洋)少女因误交损友不慎触犯刑律,但却因家庭困难请不起律师。近年来,类似于上述案件的情况越来越多。日前,记者从柳州市司法局获悉,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结合自身优势,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律师团,积极为青少年维权努力,去年以来已有1455名青少年获得相应的法律援助。

  2014年2月18日中午,小香骑电动车来到朋友阿佳的住处,阿佳将分装好的冰毒包好,和小香一起骑车来到融水苗族自治县县城一处酒店,小香拿着冰毒进入酒店交易给四楼一间客房的吸毒人员,当日下午,当小香再次来到酒店交易时,被民警当场抓获。之后,办案人员从阿佳身上及阿佳住地车库内搜出疑似毒品物品及电子秤等。经称量及送检,缴获的毒品冰毒13.7克、氯胺酮3.6克。

  因小香是未成年人,加上其家庭条件困难,融水苗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作为小香的指定辩护人,律师得知小香父母离异,她是在祖父母家长大,初二辍学进入社会,结识了小佳等人染上毒品。律师对她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还耐心疏导,使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在此案的庭审过程中,律师依法为小香做罪轻辩护,并向法庭陈述其遭遇,认为在坚决从严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应对误入歧途的青少年采用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上达成共识。最终,法庭采纳律师的意见,区别对待,对未成年的小香采用缓刑的方式,挽救了小香。最终,案件宣判,小佳和同案犯小易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和7年半,而小香则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据了解,2014年至2015年上半年,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的妇女儿童维权律师团已为1455名未成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占总受援人的30.7%,涉及未成年人维权的法律援助案件的主要类型为刑事辩护、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追索抚养费纠纷、继承纠纷等,保证了未成年人在遇到法律问题需要帮助时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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