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纪检监察网及各地市纪检监察部门网站公布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以及一些领导干部被查处的消息。

  灵山县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局长梁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

  日前,灵山县监委对灵山县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局长梁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梁东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企业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获得奖补资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项目申报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

  梁东身为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纪法意识淡薄,把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灵山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灵山县委批准,由灵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贺州市八步区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相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八步区委批准,八步区纪委监委对八步区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相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陈相翰在担任八步区公路管理所所长,八步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副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情节较重;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陈相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八步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八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陈相翰开除党籍处分;由八步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岑溪市旅游服务中心原四级调研员蔡耀文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

  日前,根据梧州市监委指定管辖,万秀区监委对岑溪市旅游服务中心原四级调研员蔡耀文严重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蔡耀文利欲熏心,唯利是图,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蔡耀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岑溪市委批准,岑溪市监委决定给予蔡耀文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由万秀区监委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原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显泰被开除党籍

  日前,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原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显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卢显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官商勾结,亦官亦商,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不如实报告个人房产情况;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婚外生育子女;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运作私营企业向国家工作人员输送巨额利益。

  卢显泰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违法并涉嫌受贿罪和单位行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卢显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广西壮族自治区原粮食局钦州粮食储备库主任伍祥清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原粮食局钦州粮食储备库主任伍祥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指定管辖,钦州市钦南区监察委员会对伍祥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监察调查。

  经查,伍祥清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原则,无视党纪国法,擅权妄为,将国有划拨土地无偿交给他人使用,在处置国有资产中滥用职权造成重大损失,虚开结算凭证空进空出,骗取国家补贴;失职失责,对粮食保管不善造成储备粮严重霉变;生活作风腐化,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靠粮吃粮,利用职权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伙同他人骗取国家粮食运输补贴,在粮食购销、工程发包、国有资产处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款,数额巨大。

  伍祥清严重违反党的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挪用公款、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给予伍祥清开除党籍处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钦州市钦南区监察委员会将伍祥清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陈征全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北海市委批准,北海市纪委监委对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陈征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征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毫无底线原则,知法违法,执法犯法,严重践踏司法公正,严重破坏政法队伍形象。心存侥幸,不知敬畏,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贪图私利,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陈征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北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北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征全开除党籍处分;由北海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犯罪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陈征全简历

  陈征全,男,汉族,1973年12月生,广西合浦人,大学学历,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9月参加工作。

  2005.04—2008.12北海市公安局银海分局副局长;

  2008.12—2009.05北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科长;

  2009.05—2011.07北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处长;

  2011.07—2013.01北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

  2013.01—2015.02北海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

  2015.02—2016.05北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

  2016.05—2022.01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北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原主任张志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北海市委批准,北海市纪委监委对北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原主任张志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志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执法观、权力观扭曲,知法违法,执法犯法,损害司法公正,严重破坏政法队伍形象。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证据,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纪法观念淡薄,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靠案吃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张志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北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北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志刚开除党籍处分,由北海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张志刚简历

  张志刚,男,汉族,1971年11月生,广西博白人,研究生学历,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7月参加工作。

  2007.01—2007.03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2007.03—2007.06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副处级检察员、公诉科科长;

  2007.06—2015.01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副处级检察员、公诉科科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5.01—2017.10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副处级检察员、侦查监督科科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7.10—2019.06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副处级检察员、侦查监督科科长、四级高级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9.06—2019.09北海市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9.09—2022.01北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

  南宁市青秀区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青秀区仙葫开发区那舅社区区委会原委员周庆发违规收受好处费问题。2016年至2019年期间,广西龙佳房地产开发公司意图承揽那舅社区那平坡旧村改造项目和三产用地项目,请托时任青秀区仙葫开发区那舅社区居委会委员周庆发为该公司承揽项目事宜提供帮助,公司负责人朱某金、财务人员莫某梅和徐某多次以红包、误工费、辛苦费、盖章费、复印费等名义给周庆发钱款共计人民币46180元。2021年11月10日周庆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宾阳县通报1起在安全生产事故中不认真履职典型案例

  宾阳县应急管理局原局长卢汉、副局长方辉、原副局长吴飞冰、原综合协调股股长黄忠著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不到位问题。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宾阳县境内共发生24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其中20起系交通事故且每起均造成1人死亡,归属宾阳县应急管理局调查处理。县应急局未及时组织有关单位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没有做到交通事故应查尽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2月31日,卢汉、方辉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黄忠著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吴飞冰受到诫勉处理。

  南宁市良庆区通报3起党员赌博问题

  1。良庆区那陈镇和平村党支部党员李振华参与赌博问题。2018年10月11日,李振华在良庆区永和街27号南宁市建平百货经营部利用“水果”游戏机进行赌博,被南宁市公安局金象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并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12月,李振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良庆区那陈镇文林村党支部党员林瑞申参与赌博问题。2018年1月8日,林瑞申伙同他人在良庆区那陈镇文林村卫生所旁一处村委搭建用于公共活动的铁皮棚里利用扑克牌进行赌博,被南宁市公安局那陈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并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12月,林瑞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良庆区那陈镇文林村党支部党员张日弘参与赌博问题。2019年5月22日,张日弘在钦州市钦北区长滩镇新铺村村委一帐篷内利用纽扣以“抓摊”的方式进行赌博,被钦州市公安局水东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并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叁仟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12月,张日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林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上林县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管理科主任韦永礼违规收受好处费、礼金的问题。2018年4月,韦永礼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单位医疗器械采购招投标活动中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某提供帮助。2018年至2020年期间,韦永礼及亲属收受陈某某给予的好处费、礼金共计 39600元以及白酒两件。2021年12月,韦永礼受到政务撤职处分,并收缴其违法所得。

  2。上林县人民医院五官科主任蓝逸违规收受他人好处费的问题。2019年,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为了让蓝逸在医疗手术中增加其代理的等离子手术刀头医疗设备的使用量,送给蓝逸12000元现金,蓝逸默许并收下该笔钱款。2021年12月,蓝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隆安县通报2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1。布泉乡欧亚村党支部党员隆安群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7月30日20时,隆安群饮酒后驾驶一辆已达报废标准的二轮摩托车,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至隆安县城厢镇民安街59-9号门前路段时,与廖某某驾驶的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2021年6月8日,隆安县人民法院判决隆安群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2021年8月,隆安群被开除党籍。

  2。广西金穗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行政中心党支部党员方华琛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6月22日20时,方华琛饮酒后驾驶汽车行驶至国道358线1734公里+500米浪湾加油站路段时,与梁某某驾驶的摩托车(搭载李某某)发生追尾,造成梁某某、李某某受伤和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2021年11月4日,隆安县人民法院判决方华琛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2021年12月,方华琛被开除党籍。

  宾阳县通报1起“公路提款机”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秩序中队原中队长陈益明伙同他人对违章货车司机采取降格处罚的手段收取“好处费”的问题。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期间,陈益明组织秩序中队的三名辅警,伙同为货车司机协调处理违章等业务的两名社会中介人员,在开展查处超重超载货车的专项行动中,采取降格处罚的手法,将本应按“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处罚的违章行为,变更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罚款100元”等一般交通违章行为进行处罚,从中收取违章货车司机“好处费”进行集体私分。2021年9月10日,陈益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陈益明及五名涉案人员的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嫌犯罪所得随案移送。

  马山县通报1起管理公务用车和加油卡履职不力问题

  马山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韦宝富、报账员韦正宜在管理公务用车和加油卡中存在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至2018年期间,马山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韦宝富、报账员韦正宜未严格执行车辆管理有关制度,对本单位公务用车、公务加油卡管理混乱、跟踪监管不到位,导致县住建局部分站办(大队)公职人员违规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239次,涉及金额共计8078.90元。2021年12月,韦宝富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韦正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违法款项已全部上缴国库。

  南宁市武鸣区通报2起党员干部赌博问题

  1。南宁市武鸣区灵马镇方和村党员方世练赌博问题。2021年2月27日,方世练在灵马镇方和村伏宏屯与他人利用扑克牌以打“大众三公”的形式进行赌博,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2日,罚款500元并收缴违法物品的行政处罚。2021年10月,方世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南宁市武鸣区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标营市场物业管理所工作人员黄毅赌博问题。2019年2月下旬至2020年1月8日,黄毅在“胜地亚哥”赌博网站参与投注六合彩赌博活动,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4日,罚款3000元并收缴赌资150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7月,黄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撤职处分。

  柳州市柳北区通报2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1。柳北区沙塘镇沙塘村党总支副书记韦俊杰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8年3月6日,韦俊杰酒后驾驶机动车行至柳州市友谊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韦俊杰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和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9月,韦俊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柳北区石碑坪镇下陶村党总支部党员汤耀彬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2月8日,汤耀彬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柳州市柳长路杨柳路口,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汤耀彬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2020年12月29日,汤耀彬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柳北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2021年4月,汤耀彬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梧州市长洲区通报2起党员酒驾典型案例

  1。梧州市长洲区长洲镇龙华村党委委员黎亦鹏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3月,黎亦鹏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黎亦鹏属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2021年9月,黎亦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梧州市长洲区新兴村党员陈海清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5月,陈海清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陈海清属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2021年12月,陈海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蒙山县通报2起公职人员酒驾问题典型案例

  1。 蒙山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原股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原副大队长麦庆林醉酒驾车问题。2020年9月24日凌晨,麦庆林喝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国道321线439KM+900M路段(西炮台公园门口)时,撞向同向前方停靠在路边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造成自己受伤。经检测,麦庆林血样中乙醇浓度为199.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依法认定,麦庆林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2021年11月1日,蒙山县人民法院判决麦庆林犯危险驾驶罪,免予刑事处罚。2021年12月,麦庆林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2。 蒙山县长坪瑶族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梁国松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8月3日晚,梁国松喝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蒙山县永安大桥东桥头路口50米处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现场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8月9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2月,梁国松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岑溪市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岑溪市水利局运行管理与水旱灾害防御股负责人李焜等4人接受工程施工老板宴请并收受红包礼品的问题。岑溪市水利局运行管理与水旱灾害防御股负责人李焜、岑溪市水电规划计划室负责人李勇波,在岑溪市义昌江安平镇镇区河段整治工程Ⅱ标段施工期间,分别作为工程的施工管理人员、管理责任人,履职不到位,并多次接受上述工程施工老板钟某某的宴请,分别收受钟某某送的礼品及红包800元、3400元。岑溪市水电质量监督站负责人黄庆军、岑溪市塘坪灌区水电管理所负责人兼岑溪市水库安全管理站长钟业运,在岑溪市义昌江岑城镇区城郡河段(探花村·大湾坝河段)整治工程Ⅳ标段施工期间,分别作为上述工程的施工管理责任人、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并多次接受上述工程施工老板李某某的宴请,分别收受李某某送的礼品及红包3000元、1000元。2021年12月,李焜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李勇波、黄庆军、钟业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防城港市防城区通报2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典型问题

  1。防城区直属机关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三级主任科员孙兴文饮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2月3日,孙兴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警察当场查获,交警部门依法给予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2021年12月,孙兴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防城区丹竹江小学校长项方杜饮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7月27日,项方杜饮酒后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机动车,被执勤警察当场查获,交警部门依法给予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24分,罚款12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2021年12月,项方杜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防城港市防城区通报2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与走私护私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1。防城区峒中口岸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原职工潘伟良犯走私普通货物罪问题。2013年3月至2015年8月,时任防城区白龙边贸管理所所长潘伟良伙同他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以包税方式在防城区白龙码头为走私货主代理通关越南无烟煤共计13船次,偷逃应缴税额232多万元,以不向海关申报偷卸(“闯关”)或“少报多进”的方式为走私货主走私进口越南无烟煤34船次,偷逃应缴税额786多万元。2020年12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以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潘伟良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五百万元。2021年4月,潘伟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防城区统计局原科员冯良福犯走私普通货物罪问题。2013年4月至2015年9月,冯良福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采取少报多进或套改船号不报关的方式走私进口越南无烟煤,偷逃应缴税款473多万元。2020年7月,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冯良福有期徒刑六年。2021年12月,冯良福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贺州市平桂区通报2起党员参与赌博的典型案例

  1。贺州市平桂区鹅塘镇鹅塘村党员张小红参与赌博问题。2021年4月22日,张小红与他人在鹅塘镇某麻将馆打麻将赌博,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2021年12月,张小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贺州市平桂区羊头镇垒石村党员董学旺参与赌博问题。2021年4月30日,董学旺与他人在羊头镇垒石村板坝自然村某民房内以“抓玉米”的方式进行赌博,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2021年12月,董学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贺州市八步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贺州市八步区桂岭镇进民村原党支部书记倪育财、原村委主任罗云辉违规发放燃油补助问题。2019年3月至2019年11月,时任桂岭镇进民村党支部书记倪育财、村委主任罗云辉在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通过的情况下,与时任村“两委”干部讨论决定,违规给9名村干部发放2018年至2019年燃油补助共计9600元。违纪款已全部退缴至廉政账户。2021年11月,倪育财、罗云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贺州市八步区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相翰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问题。2015年至2019年,陈相翰在先后担任八步区公路管理所所长、八步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副局长期间,多次收受工程项目承包商送的烟酒、月饼等礼品和礼金,且多次接受工程项目承包商宴请,情节较重。经查,陈相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陈相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纪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富川县通报4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问题典型案例

  1。富川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主任钟德金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3月26日晚,钟德金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S201省道20公里300米处路段时,被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2022年1月,钟德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富川瑶族自治县卫健党工委委员,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孔祥荣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4月23日晚,孔祥荣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富川县城新建路时,被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2022年1月,孔祥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富川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奉道华酒后驾车问题。2017年7月28日晚,奉道华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富川县城凤凰路时,被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2022年1月,奉道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西岭山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副主任王辉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2月27日晚,王辉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富川县S201省道0公里200米时,被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2022年1月,王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环江县通报3起党员、干部酒驾问题

  1。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执法大队四级主任科员韦展俊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9月15日,韦展俊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县城环高路段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韦展俊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3月22日,韦展俊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建设站技术员莫正贺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12月20日,莫正贺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县城中山路看守所前路段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莫正贺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15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2月3日,莫正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源镇卫生院医师韦志总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12月24日,韦志总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县城西南路远丰糖业公司前路段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韦志总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2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1月23日,韦志总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环江县通报5起党员、干部酒驾问题

  1。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干部覃壮夫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3月16日,覃壮夫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县城区看守所路段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覃壮夫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2月16日,覃壮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文广体旅局文化馆干部廖国欢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11月9日,廖国欢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县城区大安路环高转盘路口处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廖国欢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25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2月23日,廖国欢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第四初级中学行政办主任蒙政吉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12月26日,蒙政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县城区桥东路一桥头国税局路口处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蒙政吉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55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年的行政处罚。2021年6月3日,蒙政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高级中学教师蒙继领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6月22日,蒙继领未携带驾驶证件和行驶证并且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县城区大安路环高转盘路口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蒙继领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1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2月17日,蒙继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高级中学教师韦首坤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7月14日,韦首坤酒后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韦首坤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年的行政处罚。2021年9月23日,韦首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都安县通报5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问题典型案例

  1。都安瑶族自治县百旺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所长韦克恒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月15日,韦克恒饮酒后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至都安县实验中学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拦截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2021年10月,韦克恒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都安瑶族自治县三只羊乡财政所所长韦朝流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8月27日,韦朝流饮酒后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金城江区西环路水洞转盘时,被执勤交警拦截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2021年12月,韦朝流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都安瑶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三级主任科员韦家贵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7月2日,韦家贵饮酒后驾驶一辆小轿车行驶至都安县安阳镇大桥路东路口时,被执勤交警拦截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2021年12月,韦家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都安瑶族自治县地苏中学副校长黎世友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7月20日,黎世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X904县道0公里800米处时,被执勤交警拦截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2021年12月,黎世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都安瑶族自治县保安中学教师韦标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8年8月20日,韦标校醉酒后驾驶一辆小轿车行驶至都安高中后门沿江路路段时撞伤行人,2021年9月28日,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决韦标校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2021年11月13日,韦标校受到降低两个岗位等级处分(处分影响期为24个月)。

  忻城县通报2起公职人员参与赌博典型案例

  1。忻城县城关镇中心小学政教处主任莫崇强参与赌博问题。2018年8月30日21时许,莫崇强参与打大字牌赌博被忻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当场抓获,受到公安机关罚款200元的处罚。2020年10月,莫崇强受到政务撤职处分,从专技九级降为专技十级。

  2。忻城县思练镇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冯雪诚参与赌博问题。2021年3月16日下午,冯雪诚利用麻将进行聚众赌博被忻城县公安局思练派出所当场抓获。公安机关对冯雪诚处以行政拘留三日处罚。2021年6月,冯雪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为一年半。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