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下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全区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主任王革冰在会上发布全区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据介绍,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今年全区市县乡三级人大进行换届选举,将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市县乡人大代表11万多名。

  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谋划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全区市县乡人大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和组织具体开展相关工作,共同稳步推进我区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王革冰介绍: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全区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2021年6月1日至7月31日,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8月1日至9月30日,选举产生新一届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完成后2个月内,分别召开新一届县乡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乡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同时要选举产生市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接着召开新一届市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市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名额重新确定

  将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人大代表11万多名

  由于去年新修改的选举法提高了县乡人大代表名额基数,依法需重新确定新一届县乡人大代表名额。今年3月26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新一届县级人大代表名额进行了重新确定。此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分别对新一届乡级人大代表名额进行了重新确定。

  据统计,全区新一届县级人大代表名额为2.7万多名,与本届相比增加0.3万多名;新一届乡级人大代表名额为8.3万多名,与本届相比增加1万多名。

  选举日大多集中在6月28日至7月28日

  据悉,全区共划分县级人大代表选区1.7万多个,乡级人大代表选区近5万个。各地对符合宪法、法律所规定选民资格的公民组织进行选民登记,并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

  目前,全区111个县(市、区)中,有105个县(市、区)已完成选民登记并公布选民名单,同时,确定选举日期,全区各地确定的选举日,大多集中在6月28日至7月28日间。

  目前全区有78个县(市、区)公布了初步候选人名单。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后,由选举委员会组织酝酿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按照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的原则,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在选举日的7日以前公布,目前全区有46个县(市、区)公布了正式候选人名单。

  各地结合实际,通过设立投票站、召开选举大会、设置流动票箱等方式组织选民进行投票选举。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依法确定是否有效,并予以宣布。

  县乡人大代表选举产生以后,各地将分别组织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并提出代表当选是否有效的意见,经市县人大常委会或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确认后公布代表名单。同时,筹备召开新一届市县乡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分别选举产生新一届市县乡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王革冰表示:

  将加强换届风气督导。各级人大常委会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加强对人大换届风气的督导,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换届风气,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认真落实“十严禁”要求,严格对换届政策和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监督,同时督促各地加大对破坏选举行为的查处力度,选举委员会发现有破坏选举的行为或收到相关的举报,及时依法调查处理,特别是对拉票贿选、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举等破坏选举的行为,坚决依法严惩,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及时移送有关机关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