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讯(记者 胡铁军 姜锋)近年来,各地频发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等惨剧。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中央要求地方加强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的救治救助工作。据了解,广西的相关实施意见正在起草中,但在征求各部门意见时,各有想法难统一。
多部法律 保障精神病人权益
一名多年致力于维护精神病人权益的朱姓律师说,跟社会上其他难点问题一样,在保障和救助精神病人方面,政府也存在着“九龙治水”、多头管理但少有人管的局面。
在立法层面上,我国《人民警察法》、《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都有保障精神病人权益的条款。
2013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标志着全面规范精神障碍患者治疗、保障精神障碍患者权益的时代到来。新法有一些具体规定,如“对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由当地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帮助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但一些涉及到操作性的层面,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如对于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费用由谁支付,就无相关条款表述。朱律师说,强制医疗程序兼具司法特点和行政特征,保留了较强的行政性色彩,最终费用也多是行政部门,也就是公安部门埋单。
广西正设计救助详细方案
去年6月份,各省市都收到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综治办等部门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和《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通知》两份文件。
自治区政法委综治办综支一处覃副处长说,中央要求各地迅速落实相关文件,拿出详细的方案,加强对严重精神病人的救助。今年3月,自治区综治办起草了《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先内部征求各部门意见。
广西原本已有《管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暂行规定》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管理办法》,覃副处长说,相对于以前各自为政的做法,新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信息通报,数据共享。比如对于精神病人的数量,由于各部门统计标准不同,口径不一,一直无法确切掌握,从维稳方面考虑,也是一大隐患。据介绍,目前全区评估为危险3级的精神病人有7000多人,这只是公安部门掌握的,不一定完整。
征求意见各有想法众口难调
据了解,自治区综治办拟出台的这份实施意见,涉及卫生、民政、公安、残联等11个部门。覃副处长说,各部门的反馈意见都很多,比较集中在针对“推进救治救助机构和社区康复机构的建设”这部分。
比如意见草案中要求“大力推行县级精神专科医疗机构的建设,确保常住人口在70万以上的县都有1家公立的精神病院”。而自治区民政厅的修改意见为,希望“基本实现每个地级市拥有1所精神病人福利机构,每个县设立有1个救助管理机构”。有的部门则表示财力有限,希望这个门槛能更高一些。
覃副处长说,整个草案经过多次修改,众口难调。总的感觉是,各有各的依据,各有各的难处,都希望责任少一点,尤其是在涉及到物力财力上,分歧比较大。据悉,综治办力争在4月底将所有的反馈意见收集完毕,并预计在5月底将最终定案的意见交由政府审议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