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讯(蔡新根)为赶时髦,少女恶意透支信用卡消费,到期后无力偿还,结果触犯刑律。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温丽洁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
温丽洁大专毕业后,应聘到贵港市一家保险公司当业务员。工资不高的她,为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于2011年10月28日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后持该卡透支消费。截至2013年2月4日,她共透支2.27万元(含利息及滞纳金8387元),到期未归还。发卡银行于2012年2月至6月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多次通知其还款未果,遂于2012年9月4日报案。2013年2月3日,民警将温丽洁抓获归案。同日,温丽洁的亲属代其偿还了全部透支款和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