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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公车削顶事故过去11天 官方仍无调查结果

A-A+2014年4月26日09:15中国新闻网评论

  南宁“4.15双层巴士事故”过去十一天了,时间不长,也不算短,但官方的事故调查结果还未出炉,调查工作恐未结束。  

  与事故有着不同关系的人们,在这期间想必经历着不同的心路历程:

  28名受伤者虽有余悸,祈愿这样的灾难不要再降临,但相信无论他们受伤的身体抑或心灵,随着时间的推移,都在复元之中。祝福他们!

  那位黄姓巴士司机日子肯定不好过。作为到目前为止被认定的唯一事故责任人,他必经历了自己与自己的战斗:怨命不济——行车道路半夜设立限高架,无人通知巴士企业和司机,这无异于挖个陷阱让人跳,我的错?谁的错?自查自纠——人命关天,是否工作粗心大意、掉以轻心?愿他能吸取教训,重新振作。

  双层巴士被“掀顶”,血溅车厢,触目惊心,市民自然无法平静面对,难免街谈巷议,沸沸扬扬。南宁时空网有网友发帖问事故发生“谁之过”,到24日中午共有269人响应,其中248人认为“应该问责有关部门,决定装这货(限高架,笔者注)时没有及时告知广大群众”,占比92%;9人认为“司机和安装限高架的相关部门各打50大板,他们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占比3.35%;8人认为“公交车司机不应该开那么快,看见限高架时刹车已经来不及了”,占比2.97%(详见http://bbs.gxsky.com/thread-11377758-1-1.html)。这个调查不具权威性,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些市民的关切与看法,聊备一格,启迪思路。

  不大好猜度的是负责限高架施工和管理的“有关部门了。见诸公开的报道是,事故发生后,他们承认“限高防控架安装后,并未通知公交公司”,理由是“具体线路涉及到很多公交公司,我们就没有逐一通知”。没有自责,没有检讨,但这个理由成立吗?不难想象,“有关部门”官员这段时间过得不舒坦。

  颇有意思的是,事故发生后,南宁市有关部门对全城限高架进行排查,事发路段及旁边路口3个限高架的横梁已被拆除。于是就有网民发声:“拆除限高架已经说明有关部门默认犯错。”

  这个推论完全符合逻辑,否则无法解释“拆除”之举。

  只是人们更希望看到有关官员被追责或有人主动揽责,当然也希望看到官方的事故调查早日完成,以总结经验教训,惩前毖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我们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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