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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出台管理办法 清理违规户外广告为龙城洗脸

A-A+2013年12月16日10:16柳州晚报评论

  柳州晚报讯(记者 张捷)“户外广告赤裸裸地宣传成人医疗内容,对未成年人影响不好。”“门头招牌残破不堪,随时有掉下来的可能。”“楼顶的LED广告刺眼还扰民。”户外广告不规范一直是市民投诉的热点,这不光影响了龙城形象,还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近日,新出台的《柳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相关部门将如何规范户外广告?企业、商家该如何设计广告宣传?记者为此多方走访。

  问题:山寨”广告屡见不鲜药品推销、美容丰胸……这些本是常见的商业广告却与“119”110”温馨提示同在一块广告牌上向路人展示。此类被市民戏称为“野马”广告牌,究竟是怎样冒出来的呢?晚报去年7月25日以《挂“消防宣传”卖商业广告》曝光了这一乱象,原来有广告公司以公益广告名义,夹带商业广告,各城区城管等部门清理出200多块。

  今年3月初,市民致电晚报反映,东环大道友谊大厦综合楼外墙悬挂着一幅大型广告牌,反光刺眼影响出行。执法人员介入调查发现,原来这是一处“超标”广告牌,比审批面积大一倍多,执法部门责令该广告公司整改。

  而在跃进路宝通宾馆外墙,未许可擅自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曾在2010年被执法部门查处并依法拆除,最近又冒出来了,执法人员再次“叫停”。

  规范:重点整治内容低俗广告户外广告是城市管理市民关注的焦点。记者从数字城管服务热线12319得知,今年以来,户外广告类投诉就有369条,内容涉及医疗广告内容“露骨”、楼顶大型LED噪音扰民、残破广告牌有安全隐患等,城管等相关执法部门,逐一整改或拆除无证、破损、过期等广告招牌。类似广告该如何规范?市民吴易松认为,户外广告就像城市的“脸面”,从内容上统一规范设置当然好,至少取消一些内容低俗、破损严重及扰民的广告牌,但应该把握好度,如果没了商业宣传,这座城市也缺少活力。建议利用电子屏等科技手段,集纳城市服务信息及商业广告,减少户外广告牌设置,规范并不是“一刀切”。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大队三中队有关负责人说,按照新的户外广告“办法”规定,现有的不少广告不符合标准,将逐一责令整改,重点整治内容低俗的医疗广告。

  解读:户外广告要严把关“办法”一旦实施,对企业、商家户外广告宣传有何影响?记者采访市城管执法局广告管理科科长王宏杰,他表示,户外广告从内容宣传到位置安放,各部门都要严把关。比如:医疗广告内容由卫生、工商等部门审核,依据相关规定,医疗机构的名称不得有“男(女)子、男科等词语”;市园林局建议,综合性公园、广场等禁止设置大型户外广告。

  此外,市住建委建议,未经同意不能在桥梁、人行道等市政设施设置广告;市规划局对工地围墙、市交警支队对交通设施、市交通局对出租车顶广告都有严格限制。

  如何申请设置户外广告?王宏杰介绍,申请人须提供:户外广告设置申请书;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单位证明、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广告设计平面图、效果图;租用场地或设施协议书。

  难点:缺乏部门联动记者走访发现,一些涉嫌违规的大型户外广告存在数年之久,执法部门介入调查却迟迟未能整改。对此,市城管执法局直属大队有关负责人坦言,整治违规户外广告存在不少“旧账”,有当事人不配合、执法部门内部分工以及多头管理等原因,缺乏部门联动、难以形成合力。

  另外,一知情人透露,户外广告从审批到监管涉及多部门,存在有“人情执法”,甚至违规执法。“办法”的贯彻实施得从相关部门内部着手,切断各方利益链,才能还龙城健康、文明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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