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讯(见习记者 陆旺 通讯员 余艳华)7月11日,钦州市第四中学原校长李某某被送进了监狱。2012年钦州市四中重建,时任校长的李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为项目中标人提供便利,受贿13万元。由于不知道如何处理这笔受贿款,他从中拿出10万元,让同学帮他炒股,可钱没怎么赚,纪委来了。
市四中恢复重建,特级教师升任校长
李某某是自治区特级教师,曾在钦州一中、二中执教高中数学9年,教学艺术深受师生推崇。
此外,他还曾是自治区课改专家,钦州市第五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第六批、第七批拔尖人才,多次作为专家到全区各市作课改巡回讲学指导。
他依靠编撰论著、发表论文、讲学等,年收入就有10万元,这在当地一般老师看来,是个比较可观的数字。
也正是凭借这些优异的成绩,李某某与钦州市四中结缘。
说起钦州市四中,当地的师生不会陌生。钦州为了整合提高高中优质教学资源,近几年来,相继停止了钦州市第五中学、第八中学等中学高中学生的招收,从2009年12月起,多次就恢复重建钦州市四中校区有关事宜进行调研。
2012年,当地政府投资约1.5亿元建设钦州市四中新校区,决定将四中建设成为继市一中、二中之后又一所市直优质高中学校,而李某某被任命为市四中校长,同时被任命为市四中恢复重建项目部副部长,负责项目资金开支的审核,以及业务性经费开支的审批等工作。
设备采购商送钱,10万用于炒股
新建校区,将拥有全新现代化设备教室60间,有音乐、美术、语音等功能室等等,需要采购的教学设备不少。
“李校长,我主要做物理、化学、生物成套实验设备、图音体设备生意的,想跟你们学校做合作,希望你能关照一下。”2012年的一天,邹某某来到李某某的办公室,介绍来意后不久,便拿出一沓用报纸包着的东西放在办公桌上。
见状,李某某当即拒绝,把那沓东西还给邹某某。可邹某某再次将它放入办公桌的文件底下,便匆匆离开。
李某某打开包裹一看,发现里面全部是百元面额的人民币,两扎共2万元。他想拿着包裹追上去,可心里一犹豫,脚步再也没迈开,这2万元就这样收下了。
不久,李某某把学校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所用的设施设备、图画、音乐、体育所用的设施设备项目给邹某某做。后来,邹某某为了能及时拿到货款等,还给李某某送了11万元的好处费。
李某某不知道突如其来的钱该怎么花,于是想从中用10万元拿来炒股,但炒股他不太擅长,于是让同学罗某帮忙投入股市,可没想到钱还没怎么赚,纪委找来了。
纪委调查滥发补助,他主动交代受贿
2014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钦州市纪委对钦州市四中校长李某某在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查,怀疑存在滥发补助的严重违纪问题。
3月10日,调查组办案人员从钦州市四中将李某某带到市纪委谈话室进行调查谈话。李某某在市纪委对其调查期间,主动向市纪委办案人员交代:他收受了学校教学设备采购商邹某某好处费。这让纪委颇感“意外”。
3月14日,因涉嫌违法,市纪委按照有关规定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侦查。
6月20日,浦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3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鉴于李某某到案后,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交代办案部门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且归案后已退清了赃款,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对李某某减轻处罚,遂判决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退出的赃款13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