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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戒毒所18人脱逃细节曝光:挖洞 搭人墙

A-A+2014年7月10日07:28新华网评论

  新华社南宁7月9日新媒体专电(记者吴小康)广西玉林市兴业县日前发生一起戒毒人员“挖洞”脱逃事件,18名戒毒人员从戒毒所脱逃后被公安部门抓获。

  这些戒毒人员为何能逃脱?戒毒所监管是否到位?

  记者从兴业县公安局了解到,18名吸毒人员于今年5月底从外地被统一送到兴业县戒毒所,进行为期两年的强制戒毒。6月25日6时左右,兴业县戒毒所民警在例行巡查中发现有病区内的18名戒毒人员脱逃。接到报告后,玉林市公安局迅速展开追捕,18名戒毒人员已被全部抓捕,目前被关押在博白县。

  记者7月8日下午在位于大平山镇的兴业县戒毒所外围看到,戒毒所四周是约5米高的围墙。被围墙包围的病区和工作人员值班室是相互独立的。病区内是戒毒人员所睡的“大通铺”,通铺用木板覆盖,床板下面则是密封空间。部分脱逃人员因不适应戒毒所环境,提出脱逃想法,并得到同病区戒毒人员的响应。他们揭开床铺木板,撞碎下面的水泥地,用硬物挖开下面的泥土,并将泥土隐藏在床板下面。

  接受记者采访的兴业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说,脱逃人员交代,6月24日晚间,戒毒人员在值班人员晚间巡查后挖洞爬出病区后,采取搭建人墙方式翻出围墙。逃出戒毒所后,这些人员随即分头逃脱,“有的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家人接其回家,有的则选择四处躲避。”在此之前,挖洞已经持续了几天。

  据公安部2011年发布的《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是公安机关依法通过行政强制措施为戒毒人员提供科学规范的戒毒治疗、心理治疗、身体康复训练和卫生、道德、法制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场所。其管理与监狱并不相同。

  《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规定,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二十四小时值班巡视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加强巡查,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有碍值班的活动。

  “这一事件暴露出我们戒毒所管理工作中存在漏洞,我们对此毫不回避。”这名负责人介绍。记者采访了解到,针对戒毒所内管理上存在的漏洞等问题,依照程序,当地公安部门已对相关人员予以追责。兴业县公安局党委对负有直接责任的3名值班民警作出停止执行职务的决定,对当日值班的5名协警作出辞退处理,对3名戒毒所领导(所长、教导员、副所长)作出免职 处理,并对分管戒毒所工作的县公安局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目前,兴业县已对戒毒所展开整改工作。硬件方面,一是把民警值班室前移,将其移至病区内;二是加固病区,将床底的洞穴用混凝土填平,并对床板、气窗、地板等进行加固;三是对病区内的监控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不合格的设备立即进行更新;四是设置红外线自动报警系统,并对病区内的灯光全部予以更新。软件方面,兴业县公安局不断完善监管场所安全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确保监管场所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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