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宁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两起公职人员公款旅游问题发出通报,要求从这两起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将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通报指出,今年以来,南宁市委、市政府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铁的手腕整肃“四风”,以铁的纪律保障推进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全市作风建设总体情况良好。但是,仍有个别领导干部无视规定,心存侥幸,顶风违纪,造成了恶劣影响。通报的两起问题是:
武鸣县粮食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李鸿烈,副局长黄永荣等人借培训和学习考察之机,组织人员变相公款旅游问题。武鸣县纪委给予李鸿烈撤销其武鸣县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撤销其武鸣县粮食局党委副书记、局长职务;给予黄永荣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责令李鸿烈等相关责任人员退出违规公款报销的旅游费用,上缴县财政。
横县农业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卢世业没有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同意组织人员外出培训以及党委委员、副局长李福斌等人在培训期间参加公款旅游问题。横县纪委给予卢世业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李福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李福斌等人退出违规公款报销的旅游费用,上缴县财政。
通报指出,这两起公职人员公款旅游问题,是在各级严厉查处各类违反作风建设规定案件的情况下,特别是在全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发生的,反映出个别领导干部缺乏政治敏感性,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松懈,对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不深入、不重视、不坚决,执行规定打折扣、搞选择,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通报精神,进一步提高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坚决纠正“四风”,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对照查摆剖析,切实推进整改落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作风建设的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违纪问题及时查处,及时通报,及时曝光,以从严执纪的实际行动,切实保证作风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积极影响和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