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柳州电 (周潇男)广西柳州市男子马某因涉嫌诈骗700万元,21日在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法庭上,被告人马某对被控事实无异议,当庭向被害人道歉,并请求法院从轻判处。
上午9点半,马某被带入法庭。马某今年53岁,广西柳州市人,具有大专学历。
据检察机关指控,马某虚构自己投资部队军粮生意需资金,隐瞒款项真实用途,以每月付2%-5%的高额利息为诱饵,采取后笔款项兑现前笔款项本息的手段,以借款、投资款等形式诈骗16人钱财,共计人民币1012.25万元,扣除以支付本息的名义返还给被害人外,实际骗取人民币731.57万元,所得脏款全部用于个人挥霍。
对于检察机关指控,马某表示“无异议”。随后,公诉人对其进行了询问,在询问过程中,马某称有200多万元用于支付利息,此外购买了两套房和一辆车,对于其余款项的去向,其表示“不记得了”。
为此,被害人当庭指出其存在隐瞒资产或已转移资产,请求法院审理查明。
检方认为马某以非法侵占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金额特别巨大,建议判处其10年以上有期徒刑。马某的辩护人提出,马某具有自首情节,希望法院对其从轻判决。
在最后陈述时,马某向被害人道歉,称自己并非蓄意诈骗。并称自己具有自首情节,向警方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且当庭认罪,并申明其患有糖尿病等病症,请求法庭从轻判决。
在法庭辩论终结后,法院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